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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2100Q/2021-00877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99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关于万东镇新田村大垭路设计变更项目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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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0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万东镇新田村大垭路设计变更项目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99

万东镇新田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万东镇新田村大垭路设计变更项目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使用林地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文件精神,经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你村茶林社、喻家沟社、张家湾社、小坡足社集体林地3.2197公顷消耗林木蓄积26.7立方米(详见明细表)。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二、在施工过程中,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协调处理好公路建设占用林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四、施工前,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该区域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采伐后的马尾松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附件:万东镇新田村大垭路设计变更项目拟占用林地明细表    

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万东镇新田村大垭路设计变更项目拟占用林地明细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

项目

公路名称

拟使用林地权属

拟使用林地面积

蓄积

万东镇2020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万东镇新田村大垭路设计变更

万东镇新田村茶林社、喻家沟社、张家湾社、小坡足社集体林地

3.2197

26.7

总计


3.2197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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