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八角片区C-02/01/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前公示
申请单位:黑山镇人民政府
修改原因:为促进黑山镇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拟对八角片区C-02/01/01等地块进行控规修改。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4、《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5、《重庆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6、其他规划及法规
编制单位:拓土发展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1、修改河道走向:将原规划河道走向根据实测地形图予以现状还原;2、修改地块边界:结合权属范围和修改后河道对地块边界进行修正和重新划分,形成8个新的地块;3、修改用地性质:修改后,C-02/01/01(02)、C-02/01/02(02)、C-02/02/02(02)号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C-02/02/01(02)、C-03/08/01(02)、C-03/08/02(02)、C-02/02/03(02)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剩余1个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4、修改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0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8米,绿地率≥35%,停车泊位执行最新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中C-02/01/01(02)号地块配套体育活动场地和社区用房,C-02/02/01(02)号地块配套停车场,C-02/02/03(02)号地块配套公共厕所。
公示单位: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万盛日报;2、黑山镇政务公示栏;3、控规修改地块现场;4、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5、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ws.cq.gov.cn/bm/ghjsj/)
公示时间: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
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
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地块指标调整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9号。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23-4829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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