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字第378号
日期: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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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日期:2026-05-2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字第378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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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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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明 |
万盛区丛林镇丛林村**社 |
乡村房屋所用权证:3*8 |
黄*明 |
2026 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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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1 |
登记机构:万盛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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