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5)字第137号
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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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日期:2025-03-2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万盛经开区不动产登记声明 (2025)字第137号
吴*因保管不善,将213房地证2014字第0***8号房地产权证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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