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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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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5

陈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已补偿未利用土地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的建议》(第47号(DH397))收悉。经我局与万东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已补偿安置未利用土地管理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741号)精神,制定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已补偿未供应土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3号),进一步加强已补偿未供应土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属地管理权责明晰工作,从而促进土地充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能。

二、经与万东镇、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共同研究,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已经出让但未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督促用地单位加强其权属范围内土地管理,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二是对已补偿未供应的土地,由各直属政府或者职责部门积极落实《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已补偿安置未利用土地管理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741号)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已补偿未供应土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万盛经开规资发〔20223号)要求,强化土地管理,对出现的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报区管委会专题研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及时向各镇街、单位做好数据、范围、图件等技术支撑工作。

此复函已经罗玉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359日     

(联系人:王朝晖,联系电话:1336821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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