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申报指南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原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申报指南

日期:2023-09-08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09-08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原集体和个人所有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指南


一、申报对象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二、补贴范围

全区集体和个人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三、补贴标准

全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原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12.75元/亩/年的标准补助给林权权利人。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每年5月份由公益林林权权利人所在村核实现有公益林林权所有人,向所在镇申报,经镇审核通过后于每年5月底前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核后报财政局申请直补资金。

五、申请材料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原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明细表。

六、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3-48288370

受理单位: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资源管理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