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
万盛经开发改发〔202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公管〔2020〕25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互联网+招标采购”优势,提高交易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利用技术手段遏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优化地区营商环境。经管委会同意,在2021年5月1日全区已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基础上,将实施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范围予以扩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专业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
二、实施要求
(一)招标文件范本应用及系统使用
工程建设领域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统一使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二)取消开标现场投标人身份核验和原件收取
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开标现场对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核验。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证照、证件复印件的条款,不得要求提供原件,相关证照证明复印件应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板块。
(三)规范投标文件解密管理
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解密。在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四)不再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纸质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由电子开标系统直接推送至评标系统,供评标专家评标使用,开标现场打印的纸质开标记录表不再传递至评标委员会。
三、操作事项
(一)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数字证书办理
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栏目进行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互认与办理”栏目任选一家机构办理CA数字证书。
(二)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流程
招标人(代理机构)使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招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和招标公告电子化模板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并通过“电子招投标监督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备案后,进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办理项目登记、场地预约、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补遗)、电子开标、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发送、合同登记等。
(三)投标人操作流程
投标人使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完成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在线申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的,投标人可以在现场开标大厅专用解密机上解密。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可通过系统查看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按照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现金方式或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可通过电子投标保函系统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照统一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开标汇总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四、实施保障
为确保交易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如对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存在疑问的,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保障—系统帮助”页面获取操作指引,也可拨打市、区两级电话进行咨询。(市级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3-63627106,023-63627063;招标投标业务咨询电话:023-63153651,023-63626391;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3-63620740;电子保函咨询电话:4009010838。万盛经开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业务联系电话:85279012,64183151)。
本通知从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万盛经开发改发〔2021〕10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