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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万盛财采购发〔2025〕1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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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1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各部委,管委会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遵照执行。

“政府采购一件事”现接入“渝快政”“渝快办”统一用户体系,采购单位可通过“渝快政”电脑端“数字重庆工作台”直接登录应用,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使用“渝快办”手机端扫码登录,也可通过“渝快办”网页版的“重庆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应用。

除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和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外,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在线签订电子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和公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于2026年3月1日起要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进行发票在线提交与接收,供应商在履约完成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后,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上传发票和验收证明材料并将接收发票信息推送至采购单位“渝快政”客户端,采购单位可以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确认收到发票。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10 个工作日内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将相应合同资金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供应商可主动发起并查看合同资金的支付情况。

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一件事”用户账号和密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相关规定,防范账号被盗用风险。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512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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