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市、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区内我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优抚安置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0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2年增加198.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23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减少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0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6.0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98.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0.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8.0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6.01万元,比2022年增加19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8万元,比2022年增加5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同时津补贴政策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事业单位超额绩效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46.63万元,比2022年增加148.0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优抚对象人数增加、补助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伤残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险缴费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优抚军人医疗卫生健康专项相应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27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56万元,比2022年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人均综合定额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均编制绩效目标,纳入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莫琬尉 联系方式:023-48266686
附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