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0588015851E/2023-0029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万盛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5 |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负责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做好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
4.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5.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向党工委、管委会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牵头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统筹负责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
6.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人民建议征集等工作。
7.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部门、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承办管委会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受管委会委托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8.统筹协调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9.组织、指导开展政法、信访、司法领域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政法、信访、司法工作经验;深化政法、信访、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政法、信访、司法队伍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0.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内设1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政工科、行政科、平安建设科、社会治理科、政治安全科、法制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司法行政科、社区矫正管理局、维稳科、督查复查科。
派出机构10个: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东林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万东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南桐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青年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关坝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丛林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金桥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石林司法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黑山司法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本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万盛公证、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接待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投诉处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260.76万元,支出总计4,26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0.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度起下属事业单位单独编制预算,开展会计核算的,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故本年预算增长率为100.0%。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26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0.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预算部门,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0.7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260.7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260.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部门,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1,924.78万元,占45.2%;项目支出2,335.98万元,占5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0.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60.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度起下属事业单位单独编制预算,开展会计核算的,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部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8.4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0.8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事业人员超额绩效;二是平安综治建设专项经费来源发生变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8.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0.8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事业人员超额绩效;二是平安综治建设专项经费来源发生变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8.95万元,占7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46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568.19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2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一是业务案件完成数增加费用支出增加;二是事业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追加超额绩效。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4.79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32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社保部门要求提高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增加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70.2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经费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6.2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1.8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离休人员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残保金等。公用经费29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8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全区“过紧日子”的政策号召;二是因疫情影响案件复查工作组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2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费、公车维修维护、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与上年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9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
公务接待费7.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或中央督导组来我区开展业务调研、案件复查核实、法规规定落实情况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全区“过紧日子”的政策号召;二是因疫情影响案件复查工作组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7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8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专网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8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级,无上年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2335.9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部门 |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 |
联系人 |
文化 |
联系电话 |
48289395 |
自评总分 |
100.00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2864.58 |
3740.51 |
3740.51 |
100 |
10 |
10.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做好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统筹协调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部门、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承办管委会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受管委会委托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向党工委、管委会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牵头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统筹负责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 |
一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重点领域攻坚上下功夫,办结率达98%;三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民调解,落实社区矫正;四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思想建设根基,提升队伍建设能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五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一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重点领域攻坚上下功夫,办结率达98%;三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民调解,落实社区矫正;四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思想建设根基,提升队伍建设能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五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权重 |
是否调整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1 |
年初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数 |
900 |
案件数 |
≥ |
10 |
否 |
900 |
10 |
2 |
年初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数 |
2000 |
案件数 |
≥ |
10 |
否 |
2000 |
10 |
3 |
年初指标 |
人民调解员、公职律师案件补贴 |
40 |
万元 |
≥ |
5 |
是 |
40 |
5 |
4 |
年初指标 |
三级以上精神病人以奖代补费用 |
68 |
万元 |
≥ |
5 |
否 |
68 |
5 |
5 |
年初指标 |
社区矫正帮教人数年接收数 |
1000 |
人 |
≥ |
10 |
否 |
1000 |
10 |
6 |
年初指标 |
社区网格员、治安巡逻员履职尽责 |
418 |
人 |
≥ |
5 |
否 |
418 |
5 |
7 |
年初指标 |
信访案件受理数 |
80 |
案件数 |
≥ |
10 |
否 |
80 |
10 |
8 |
年初指标 |
公证服务受众满意度 |
90 |
% |
≥ |
5 |
否 |
90 |
5 |
9 |
年初指标 |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
100 |
% |
= |
10 |
否 |
100 |
10 |
10 |
年初指标 |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
100 |
% |
= |
10 |
否 |
100 |
10 |
11 |
年初指标 |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
及时报备 |
定性 |
5 |
否 |
全部完成 |
5 | |
12 |
年初指标 |
调解、援助案件减少社会矛盾,帮扶弱势群体 |
好 |
定性 |
3 |
否 |
全部完成 |
3 | |
13 |
年初指标 |
普法建设营造优良法治社会环境,提升整体法治意识 |
好 |
定性 |
3 |
否 |
全部完成 |
3 | |
14 |
年初指标 |
平安综治队伍稳定发展,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
好 |
定性 |
2 |
否 |
全部完成 |
2 | |
15 |
年初指标 |
法治、信访等受众群体满意度 |
90 |
% |
≥ |
2 |
否 |
90 |
2 |
16 |
年初指标 |
绩效运行监控率 |
100 |
% |
= |
5 |
100 |
5 |
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
政法安全建设 |
实施单位 |
政法办 |
自评总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办 |
联系人 |
文化 |
联系电话 |
48289395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578.00 |
1361.29 |
1361.29 |
100 |
10 |
10.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强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有序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核实我区三级以上精神病人以奖代补情况,并发放到位;2、稳步缩减镇街治安巡逻员及社区网格员人数,探索新的人员构成模式及管理方法。 |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全面建成各级平安综治组织,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全力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制发《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的意见》,避免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全面建成各级平安综治组织,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全力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制发《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的意见》,避免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 |
指标性质 |
指标权重 |
是否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1 |
年初指标 |
接收司法救助案件数 |
5 |
件 |
≥ |
8 |
否 |
5 |
8 |
2 |
年初指标 |
平安综治队伍人员成本 |
1300 |
万元/年 |
≤ |
8 |
否 |
1300 |
8 |
3 |
年初指标 |
全年受理特殊人群救助涉及人数 |
300 |
人数 |
≥ |
7 |
否 |
300 |
7 |
4 |
年初指标 |
全年受理特殊人群救助申请案件 |
20 |
件 |
≥ |
8 |
否 |
20 |
8 |
5 |
年初指标 |
全区3级以上精神病人 |
300 |
人数 |
≥ |
8 |
否 |
300 |
8 |
6 |
年初指标 |
社区网格员人数 |
342 |
人数 |
≤ |
8 |
否 |
342 |
8 |
7 |
年初指标 |
治安巡逻员人数 |
418 |
人数 |
≤ |
8 |
否 |
418 |
8 |
8 |
年初指标 |
持续开展社区(村)治安防控工作 |
良好 |
定性 |
5 |
否 |
全部完成 |
5 | |
9 |
年初指标 |
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 |
良好 |
定性 |
10 |
否 |
全部完成 |
10 | |
10 |
年初指标 |
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
良好 |
定性 |
10 |
否 |
全部完成 |
10 | |
11 |
年初指标 |
群众安全感指数 |
90 |
% |
≥ |
5 |
否 |
90 |
5 |
12 |
年初指标 |
申请人得到有效救助 |
90 |
% |
≥ |
5 |
否 |
90 |
5 |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基层平安综治队伍建设 |
实施单位 |
政法办 |
自评总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办 |
联系人 |
文化 |
联系电话 |
48289395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650 |
1297.08 |
1297.08 |
100 |
10 |
10.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建设基层平安综治队伍,规范管理治安巡逻员、社区网格员队伍,在社区民警和综治干部的组织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防盗、防火灾、防破坏等),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社区特殊群体的思想、生活、交友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
建设基层平安综治队伍,规范管理治安巡逻员、社区网格员队伍,在社区民警和综治干部的组织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防盗、防火灾、防破坏等),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社区特殊群体的思想、生活、交友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
建设基层平安综治队伍,规范管理治安巡逻员、社区网格员队伍,在社区民警和综治干部的组织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防盗、防火灾、防破坏等),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社区特殊群体的思想、生活、交友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 |
指标 |
是否调整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1 |
年初指标 |
基层综治队伍人数 |
600 |
人 |
≤ |
25 |
否 |
522 |
25 |
2 |
年初指标 |
隐患排查处置率 |
90 |
% |
≥ |
20 |
否 |
100 |
20 |
3 |
年初指标 |
综治队伍劳务成本 |
1300 |
万元 |
≤ |
20 |
否 |
1297.08 |
20 |
4 |
年初指标 |
对特殊群体走访覆盖率 |
90 |
% |
≥ |
20 |
否 |
100% |
20 |
5 |
年初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 |
15 |
否 |
95% |
15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办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办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办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A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A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行政科 023-48289395
综合科 023-48289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