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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2-005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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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09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办单位全称为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属党工委内设机构,正处级。加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负责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做好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

4.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5.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向党工委、管委会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牵头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统筹负责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

6.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人民建议征集等工作。

7.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部门、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承办管委会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受管委会委托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8.统筹协调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9.组织、指导开展政法、信访、司法领域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政法、信访、司法工作经验;深化政法、信访、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政法、信访、司法队伍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0.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办内设综合科、政工科、行政科、平安建设科、社会治理科、政治安全科、法制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司法行政看、社区矫正管理局、维稳科、督查复查科(群众工作科)12个内设科室。派驻经开区镇街基层司法所10个:万盛司法所、东林司法所、万东司法所、南桐司法所、关坝司法所、青年司法所、丛林司法所、金桥司法所、石林司法所、黑山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投诉处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万盛公证处、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接待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办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779.86万元,支出总计3,779.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7.16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77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7.16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调整予以减少;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9.8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77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7.16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减少费用支出;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71.49万元,占33.6%;项目支出2,508.37万元,占6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79.8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57.16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7.16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调整予以减少;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41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调整予以减少;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7.16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减少费用支出;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41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二是特殊疑难信访、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调整予以减少;三是疫情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平安万盛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完成,减少相关专项经费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7.16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5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基层平安综治建设根据区情调整方案,减少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424.71万元,占6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6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部分专项工作今年纳入常态化管理,取消专项资金安排。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6.86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7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81.0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5)交通运输支出74.5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75.59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3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5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7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办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办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7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2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出车任务。

公务接待费7.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或中央督导组来我区开展业务调研、案件复查核实、法规规定落实情况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响应全区过紧日子的政策,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业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减少督检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5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9.8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单位广,召开会议次数增加;二是受疫情影响,很多工作时间要求较紧,不能如历年开展专项培训,只能以会议形式快速传达各部门、镇街,抓重点,抓落实,抓实效。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7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受工作实效限制,部分培训采用会议形式开展,减少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专网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7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一是物管费增加;二是专网租赁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2508.3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

部门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

联系人

文化

联系电话

48289395

自评总分

100.00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4214.27

3779.86

3779.86

100

10

10.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

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我办集执法、普法、维稳职能于一身,力求从政法、司法、信访各方面维护辖区平安稳定长治久安。一、压实平安稳定责任,加大考核力度,注重工作实效,提高了政法综治维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常态开展对敌斗争,一是着力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反邪教工作;三、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二是强化重点区域防控,三是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四、全力保障社会安全,强化违法犯罪打击、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综合整治、铁路护路联防及精神病人管控;五、强化矛盾排查化解,抓源头预防保稳定,加大三初信访办理力度,深入推进干部接访下访,推进群众诉求渠道多元化,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

一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重点领域攻坚上下功夫,办结率达98%;三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民调解,落实社区矫正;四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思想建设根基,提升队伍建设能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五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重点领域攻坚上下功夫,办结率达98%;三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民调解,落实社区矫正;四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思想建设根基,提升队伍建设能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五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权重

是否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1

年初指标

组织开展信访、司法、综治方面业务培训

20

5

21

5

2

年初指标

按人社局核准聘请临聘人员

42

5

42

5

3

年初指标

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

65

5

68

5

4

年初指标

离退休老干部健康休养、活动等费用

35

5

35

5

5

年初指标

司法救助对象次数、特殊人群救助人次

15

人次

10

563

10

6

年初指标

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督检

5

5

5

5

7

年初指标

法律服务覆盖范围

90

10

100

5

8

年初指标

全区开展主题业务宣传活动普法、防邪等

50


198

5

9

年初指标

组织主题法治考试,以考试方式保障普法效果

2

10

2

10

10

年初指标

全区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完成案件调解工作

900

10

1988

10

11

年初指标

完成法律援助案件

100

10

107

10

12

年初指标

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培训,重新融入社会

290

5

1432

5

13

年初指标

解决重大信访案件,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35

10

176

10

14

年初指标

购买治安巡逻员及网格员服务,保障社会治安稳定

1212

5

522

5

15

年初指标

群众安全感调查满意度

90

5

96

5

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政法安全建设

实施单位

政法办

自评总分

100.00 

主管部门

政法办

联系人

文化

联系电话

48289395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575.96

1575.96

1575.96

100

10

10.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做好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做好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

建设基层平安综治队伍,规范管理治安巡逻员、社区网格员队伍,在社区民警和综治干部的组织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防盗、防火灾、防破坏等),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安全宣传,有效保障社区稳定和铁路道路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效管控重点人员,教育转化邪教人员,确保不发生涉国家安全重大案事件,社会秩序进一步规范。

绩效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权重

是否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

指标

基层综治队伍人数

500

25

522

10

2

年初

指标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数

17

20

14

10

3

年初

指标

综治队伍劳务成本

1500

万元

20

1499.46

10

4

年初

指标

护路队员劳务费用

74.50

万元

20

75.60

10

5

年初

指标

铁路安全宣传活动

3

20

4

10

6

年初

指标

重大风险化解数

100

20

192

10

7

年初

指标

摸排扫黑除恶线索

100

20

297

10

8

年初

指标

重点人员稳控率

90

20

100

8

9

年初

指标

隐患排查处置率

90

20

100

7

10

年初

指标

对特殊群体走访覆盖率

90

20

100

7

11

年初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15

95

8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基层平安综治队伍建设

实施单位

政法办

自评总分

100.00 

主管部门

政法办

联系人

文化

联系

电话

48289395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499.46

1499.46

1499.46

100

10

10.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建设基层平安综治队伍,规范管理治安巡逻员、社区网格员队伍,在社区民警和综治干部的组织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防盗、防火灾、防破坏等),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社区特殊群体的思想、生活、交友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建设基层平安综治队伍,规范管理治安巡逻员、社区网格员队伍,在社区民警和综治干部的组织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防盗、防火灾、防破坏等),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社区特殊群体的思想、生活、交友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建设基层平安综治队伍,规范管理治安巡逻员、社区网格员队伍,在社区民警和综治干部的组织带领下,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防盗、防火灾、防破坏等),有效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社区特殊群体的思想、生活、交友等现实表现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

名称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权重

是否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指标

基层综治队伍人数

500

25

522

25

2

年初指标

隐患排查处置率

90

20

100%

20

3

年初指标

综治队伍劳务成本

1500

万元

20

1499.46万元

20

4

年初指标

对特殊群体走访覆盖率

90

20

100%

20

5

年初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15

95%

1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办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办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办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行政科,联系电话:023-48289395;综合科,联系电话:023-4828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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