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卫生健康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5〕3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科目。
二、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中央、市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家庭权益,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扶助对象。本年度市级补助资金将在下一年度开展清算并据实进行结算。
三、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级相关部门将根据各区县绩效考核结果,对上年度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区县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绩效考核补助资金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工作支出。
四、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24〕10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县 |
2025年应补助资金 |
提前下达资金 |
本次下达资金 | ||||||||
小计 |
奖励扶助 |
特别扶助 |
绩效评价 |
小计 |
奖励扶助 |
特别扶助 |
小计 |
奖励扶助 |
特别扶助 |
绩效评价 | |
万盛经开区 |
928 |
300 |
619 |
9 |
793 |
248 |
545 |
135 |
52 |
74 |
9 |
附件2
万盛经开区2025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
省级财政部门 |
重庆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 | ||
区县财政部门 |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
区县主管部门 |
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 | ||
资金 |
年度金额: |
||||
其中:中央补助 |
928 | ||||
市级补助 |
520 | ||||
区县本级资金 |
|||||
年度 |
目标1: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
数量指标 |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人) |
478 | ||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人) |
669 | ||||
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人) |
115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人) |
390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860元/人/月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1080元/人/月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 |
一级:520元/人/月;二级:390元/人/月;三级:260元/人/月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
独生子双女父母:90元/人/月;独生女父母:130元/人/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