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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903998Y/2025-00020 [ 发文字号 ] 万盛安办发〔2025〕12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万盛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防雷安全检查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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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0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目前,全区即将进入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雷电灾害防御是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压紧使用、维护、产权单位防雷主体责任,督促责任主体定期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切实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有效防范因雷电防护装置未检测引发各类事故发生。

(一)区气象局要依法履行全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并按年度计划开展防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各镇街、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防雷安全检查工作。各镇街负责本行政区域防雷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及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教育局、经济信息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将防御雷电灾害纳入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管理,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性能检测以及防雷安全隐患整改等情况加强指导和检查。

(三)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主动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且信誉良好的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并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各有关单位要2025年4月30日前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报告到期30日前,主动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委托,确保汛期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有效运行。

二、严格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规定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防雷重点单位

1. 易燃易爆场所或工程,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加油站、加气(氢)站、棉麻仓库、粮库、火工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可燃气体、化学(工)品、有毒有害物品等生产、装卸与存储建设工程和场所;输油(气)管道项目、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合成材料及加工工程、石油产品深加工工程、化纤工程、粉尘环境工厂、木(纸)加工厂等建设工程和场所;

2. 特殊要求的项目或场所,包括矿区(煤矿、非煤矿山)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三)重点行业领域

1. 学校:各类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等;

2. 交通: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大型桥梁、高架桥等;

3. 商业综合: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露天演艺场所、大型商场、宾馆、银行、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4. 行政: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5. 医院:各类医院、医疗机构;

6. 通信信息设施: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电视设施、金融系统营业网点等;

7. 市政公共设施:公交站台、户外广告、照明灯饰设施等;

8. 文化旅游: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度假村等。

(四)其他:各类发射塔、电视塔、观光塔等塔式建(构)筑物;通讯枢纽等特殊工程及场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或者政府部门确定的重点单位等。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已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雷电防护装置务必应检尽检,禁止搞选择性检测。

各有关单位可在市气象主管机构官方网站(cq.cma.gov.cn)上查询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若有疑问可向区气象局防雷设施监测站咨询,联系人:杨浩,咨询电话:023-48261116。

三、加强抽查检查和责任追究

区气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有关单位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查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一)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中伪造、篡改检测数据或者冒用签章、出具虚假检测结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

(三)有关单位未按防雷有关标准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失效的;

(四)未依法组织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

(五)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六)未按规定规范使用重庆防雷安全管理平台的。

凡因雷电防护装置不合格造成雷击火灾、爆炸、人员伤亡或重大国家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万盛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万盛经开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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