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
5 |
厘清公路、铁路、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
汛前 |
区防减救灾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各镇街 |
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紧盯公路、铁路、重大水利水电、重大市政和城市交通、重大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日常巡护检查、临灾预警叫应、灾中排危除险、应急联动处置等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压实全周期管理责任。 |
全年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中心等,各镇街 |
6 |
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本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 |
6月底前 |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在森林防灭火重要时段、启动应急响应后,区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组建实体化运行工作专班。 |
适时 |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等 |
7 |
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明确1名领导担任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 |
汛前 |
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 |
部门领导到指挥部参与联合会商研判,加强专业指导。及时发布行业预警、启动行业应急响应,落实落细预警叫应、熔断管控、专业抢险等工作措施。组织行业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监督检查工作,参加全区防汛备汛、应对督导、冬春基础等专项检查。 |
临灾临险 |
(三)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
8 |
强化医院、学校、工地、森林、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9 |
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防灭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
6月底前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
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及时向属地镇街报告。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按规定审批。 |
全年 |
(四)
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
10 |
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发挥专项指挥部职能作用。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用好“885”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11 |
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汛后督导检查。 |
全年 |
12 |
防火期内,各级各部门及时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深入林区开展检查指导。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
13 |
组织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和入汛动员部署会议。 |
汛前 |
分级排查管控防汛抗旱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各点位至少明确1名管护(巡查)责任人,并公示防汛抗旱行政、部门、管护“三个责任人”。 |
汛前 |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有关企事业单位 |
至少有1名镇(街)主要领导坐镇调度、统筹指挥。 |
临灾临险 |
各镇街 |
及时启动本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组建前后方指挥部、联合工作组,调度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
临灾临险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
统筹防汛抗旱综合督查检查、典型案例复盘总结工作,对因灾致人伤亡的洪旱灾害事件开展调查评估。 |
汛中、汛后 |
14 |
印发2025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年度重点任务清单。 |
汛前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
地震地灾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绩效考核。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 |
(五)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
15 |
健全完善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清单、履职清单,加快融入三级治理中心和“141”基层智治体系。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16 |
落实防汛抗旱救灾“区领导包乡镇、镇(街)领导包村社、村社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包户”逐级包保责任体系。 |
汛前 |
区防减救灾办、各镇街 |
二、深化风险防范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能力 |
(一)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
18 |
冬春(汛前)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100%,完成“固本强基”年度各项重点任务。 |
汛前/全年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19 |
按照市级要求,积极探索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 |
20 |
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灾改造,避免在地质条件差、泥石流易发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 |
全年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各镇街 |
21 |
系统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国债项目,加快实施“固本强基三年行动”,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22 |
督导镇街对现有森林防灭火设施“清、修、建”,夯实基层基础。 |
年内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按照重点区域取水半径1—2公里、其他区域取水半径2—3公里的要求,合理布局消防水池(箱)、消防管网。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
区、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建制配齐以水灭火物资装备。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高火险期,前置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到林区。 |
23 |
推进天星水库及防洪工程建设。 |
全年 |
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镇街 |
24 |
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达的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任务。 |
年内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 |
(二)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
25 |
完成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26 |
调度水利工程蓄水保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保障城乡生活用水。 |
全年 |
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
27 |
迭代升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一张图”系统。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三)
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
28 |
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
年内 |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镇街 |
29 |
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网格化巡山护林措施,挂图作战。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全面落实“135”火情早期报告处理机制。 |
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加密设置临时检查哨卡。加大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频次,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开展带装巡护。 |
30 |
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摸排台账,及时整改销号。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31 |
依托全区“八张清单”工作机制,分级分行业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风险防控闭环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洪涝干旱灾害风险点位清单。 |
全年 |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镇街 |
32 |
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降雨“三查”。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办、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建立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风险隐患清单,形成隐患“一张图”。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33 |
按照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綦江流域灾害防御气象保障示范建设。 |
全年 |
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镇街 |
开展小流域灾害精准防御试点。 |
区气象局,有关镇街 |
三、深化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
(一)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
34 |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地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修订。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35 |
分级分行业开展“战汛—2025”系列演练。 |
汛前 |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36 |
开展1次地震地灾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疏散演练。 |
汛前 |
区防减救灾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 |
37 |
规范编制镇(街)、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的应急演练。 |
汛前 |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
38 |
组织开展防减救灾业务培训。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39 |
完善上下游地区和毗邻区县应急联动机制。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40 |
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
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 |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41 |
健全完善防汛抗旱“专常群”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军地协作、企地合作,汛前分片前置队伍力量,临灾临险时前置力量至高风险区域。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
落实各级各类救援队伍以车代库、带装巡护机制,提前预置专业力量到高风险区域,灾前协助转移、急时抢险救援。 |
汛期 |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
立足“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救援机制,整合基层应急网格力量体系,在高风险镇(街道)、村(社区)前置必要防汛抗旱物资和应急通讯装备。 |
汛期 |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三)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
42 |
严格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研判洪旱灾害发展趋势。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办、防减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严格落实灾害性天气过程“三个一”(一场过程、一文部署、一会调度) 临灾应对机制,针对性部署应对。 |
临灾临险 |
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迭代“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 |
全年 |
完善直达基层的临灾“叫应”机制,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应急广播、电话短信、智能外呼、锣鼓吹哨、敲门入户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针对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包保叫应。 |
汛期 |
常态化开展“五问”(风险研判情况、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准备情况、预警叫应情况、转移安置情况)抽查,督导工作闭环落实。 |
临灾临险 |
严格执行“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降标提级”(降低启动标准、提升指挥级别)响应机制,推动主要领导前置到指挥部坐镇指挥,统筹调度。 |
汛期 |
规范“七情”统计制度,闭环预警叫应反馈回路,精准掌握全局态势,强化应对决策支撑。 |
临灾临险 |
推广“十户联防”避险转移机制,通过“以青带老”方式结对帮扶,落实“三个必转”要求,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
全年 |
43 |
完善小流域山洪地灾、中小河流涨水、城市内涝等气象风险预警。 |
全年 |
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44 |
高森林火险时段,督促检查指导各地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45 |
优化水文站网布局和现有站网现代化改造,及时准确发布中小河流水情预警。 |
全年 |
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完善提前转移避险机制,建立转移避险人员清单及避险转移明白卡,着力解决“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等问题。 |
汛前 |
各镇街 |
探索建立分级熔断机制,赋予基层决策指挥权,确保紧急情况下风险区域自行实施熔断管控。 |
临灾临险 |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
加强地下设施、桥隧边坡、临水临崖、高速公路、涉水景区等重点风险区域雨前、雨中、雨后“三查”,提前落实熔断管控措施。 |
汛期 |
46 |
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实现24h—12h—6h—2h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实时滚动发布。建立分级预警机制,提升全区地灾风险预警能力。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各镇街 |
迭代升级全区小流域应用场景模型建设,实现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完善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地灾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建立高、中、低风险区红、橙、黄、蓝四色预警转移清单。 |
区防减救灾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47 |
推动“141”基层智治平台预警信息流转业务运行。 |
5月底前 |
区预警中心,各镇街 |
完善延伸期气温、降水智能网格预测技术。完善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月度预估和暴雨、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 |
全年 |
区气象局 |
建立强降雨实况分级报警业务。 |
区气象局,相关镇街 |
完善闪信、“渝快政”等发布渠道传播机制,提升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能力。 |
区预警中心 |
迭代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强降雨典型场景工作指令实战应用。 |
区预警中心,相关镇街 |
(四)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
48 |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预拨机制。 |
全年 |
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49 |
探索各类灾害“巨灾”保险保障机制,针对重大灾害或重点受灾区域制定恢复重建专项方案,及时划拨各级各类救灾资金,严格专款专用。 |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
50 |
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51 |
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储备体系,及时清点补充实用性强的物资装备。鼓励引进智能仓储系统,提高物资仓储智能化管理水平。 |
区防减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四、深化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
|
52 |
按照奖励办法,加大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
(二)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
53 |
“零容忍”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大火案侦破力度,强化“以案说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
54 |
根据上级要求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
五、深化社会共治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
(一)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
55 |
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大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56 |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适时组织召开灾害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
汛期 |
57 |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升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
全年 |
(二)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
58 |
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
六、深化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
(一)
加强数字应急智能化场景建设 |
59 |
持续迭代完善“数字气象·四天”应用。 |
全年 |
区气象局 |
60 |
融合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资源,配合开展“大渝治火”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推进防灭火一体化。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
61 |
贯通水旱灾害防御主要场景应用。 |
汛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构建“内涝积水处置”应用。 |
全年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构建国土空间三维实景图。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62 |
迭代升级危岩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应用系统。 |
全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二)
加强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 |
63 |
持续完善“数字应急·自然灾害防减救”综合应用,加强44NN预警响应、“七情”督导统计、避险转移、C4ISR智救、救灾救助等功能实战运用。 |
全年 |
区防减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
64 |
贯通“数字应急·自然灾害防减救”与三级城运中心、“141”基层智治体系,完善防减救灾关键数据信息全域共享机制。 |
全年 |
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