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经开区安全生产规划和措施,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经开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3、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相关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4、负责经开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负责职业卫生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辖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7、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8、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管委会授权,依法组织、完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10、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1、组织制定经开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
12、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13、按职责权限负责煤矿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煤矿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监督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
15、依法提请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16、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17、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18、组织拟订经开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9、组织开展经开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0、承担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内设机构,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煤炭行业监督管理科、危化烟爆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巡查办公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二级单位)。以上6个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预算和核算。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6.45万元,比2018年减少5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5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费用由去年的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项目支出98万元,比2018年增加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费用由去年的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7.1万元,比2018年减少3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1万元,比2018年减少23.4万元,主要是今年要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比2018年减少11.5万元,今年要更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使公车运行维护使用成本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0.73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3.04万元,减少24.89 %。主要原因为全区厉行节俭,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定额较2018年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会议、培训、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服务预算12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8万元。对今年安排的98万元临聘人员项目经费设置绩效目标,更好的调动应急救援队员和驻矿安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服务于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安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9输,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5、特别说明。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学军,电话:023-8171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