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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903998Y/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盛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发布日期 ] 2025-03-18

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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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18
案件名称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义务条款 责任条款 自由裁量依据 处罚内容
“1·6”罗明彬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罗明彬 (万盛)应急罚〔2025〕危化3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第三条第二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条第二款第(三)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并没收已扣押的176件烟花爆竹
“1·20”陈晓芬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陈晓芬 (万盛)应急罚〔2025〕危化7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第三条第二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条第二款第(三)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没收已扣押的120盒、26袋、18盘、116个、1件烟花爆竹,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11·21”张强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张强 (万盛)应急罚〔2025〕危化9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第三条第二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条第二款第(三)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罚款,并没收已扣押的490件烟花爆竹
“1·28”廖波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廖波 (万盛)应急罚〔2025〕危化11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第三条第二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条第二款第(三)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涉案烟花爆竹,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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