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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 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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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2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安办〔2020〕76号

2020年8月29日,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一饭店发生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此次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房屋使用安全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房屋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房屋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19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一酒吧发生钢结构屋顶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87人受伤;2020年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2020年8月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号北方金属交易市场一简易四层仓库发生坍塌,造成9人死亡;涉及房屋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重。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按照“一地有事故、万地受警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房屋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市安委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房屋使用安全重大风险,特别是对用于学校、医院、洗浴、歌舞厅、快捷酒店、商场、集贸市场、车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对房屋结构安全的监督检查,有效排查整治房屋使用安全重大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问题,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一)全面排查,摸清利用原建筑物改建改用为人员聚集场所基本情况。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商务、教育、体育、公安、卫生、农业等行业部门具体负责,对利用原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商场、医院、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生产经营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重点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变动主体结构、擅自扩建布局规模、擅自开挖周围空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对每户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建档造册,建立生产经营场所房屋使用情况明细清单。

(二)开展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和违法建筑的专项执法检查。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划资源等行业部门负责,聚焦“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属地区县和街镇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逐一上门入户查看,特别是对存在加层、加盖和夹层改造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抄告,有效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规划资源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主动沟通并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合查处等机制,加强对违规建设、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的配合协调。

三、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房屋安全监管机制

(一)强化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落实。由住房城乡建设牵头负责,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对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

(二)强化区县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全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监测人员)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作用,确保管理范围全覆盖。严格落实了汛期“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极端气候条件下的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三)强化部门属事监管责任落实。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务实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监测、治理、应急和执法查处等工作,有效查处影响房屋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城市管理、规划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违规建筑的认定、查处和处置职责,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各级商务、教育、体育、公安、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房屋使用主体的监管指导工作,督促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及时有效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

四、严格督查,严肃追责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要将房屋安全作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巡查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实施警示约谈,对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坚决予以警示曝光、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情况,市安委会将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务实开展涉及房屋使用安全的事故调查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启动责任认定、处罚和追责问责程序,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通过强制一批、惩戒一批、曝光一批,以儆效尤。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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