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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南桐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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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桐镇2017年独立编制机构数11个(行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5个),独立核算机构数8个(行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5个),与2016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086.16万元,支出总计3,086.1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94.22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一是受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影响,上级财政拨款增加;二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各类社会保障经费及事业人员绩效考核等拨款收入;三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主要为去产能中央梯级奖补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8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6.1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8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17万元,占61.21%;项目支出1,196.99万元,占38.7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22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一是受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影响,上级财政拨款增加;二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各类社会保障经费及事业人员绩效考核等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16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主要为去产能中央梯级奖补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22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事业单位人员通讯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外“高出部分”考核支出;二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三是新增去产能中央梯级奖补资金及南桐村税收返还等专项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16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受国家增支调标等政策影响较年初预算增加,去产能中央梯级奖补资金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3.74万元,占3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事业考核、新增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99万元,占4.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活动支出较大缩减;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1.58万元,占2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7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基金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34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72.00万元,占5.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去产能中央梯级专项奖补资金160万元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26.72万元,占1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后湾社区增加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等各项费用;农林水支出594.06万元,占19.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00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28.73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1.42万元,较上年增加474.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人员新增通讯补贴及绩效工资外“高出部分”考核;二是保险及公积金等各项费用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绩效工资、临时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97.75万元,较上年减少16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村居换届选举办公经费开支较大,2017年无此支出;二是三公经费减少;三是专项活动支出较大缩减,劳务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及公务接待费都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部门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运行维护费下降。

公务接待费24.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18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15.23万元,下降56.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9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部门在2017年深入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跟踪监控,对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健全了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01242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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