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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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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经开区科技事业发展和防震减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科技发展和防震减灾的管理政策;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制定科技发展优惠政策。指导、协调、管理经开区各部门、街镇科技工作;组织申报、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及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负责经开区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开发、软科学研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登记、评审及奖励;负责管理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科技兴贸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组织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高新技术园区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申报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商品化及相关的科技基地建设。负责管理经开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管理专利申报、资助、奖励、考核、统计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负责经开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其他科技资金和科研物资的使用配置和监督;负责制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负责制定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负责经开区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经开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检查工作。负责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防震群测群防管理工作。

建立科技人才成长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科协代表、委员、常委履职的服务机制,搭建顺畅、通畅、舒畅的履职平台;

加强网上科协工作。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加强网络媒体建设,推进科技信息服务与市科委、科协等网站互联互通;推动学会治理方式创新。鼓励和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成立学会,推动学科相近、联系紧密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推进科协所属及联系的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转移职能或委托工作;整合利用各项资源;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引导学会与企业建立创新资源链接机制;推动建立普惠共享的现代科普体系。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打造服务党委和政府的科技创新智库。拓宽科协参与政治协商渠道,发挥好政协科协界委员作用;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科技局一级预算单位包括科技局(本级)和科协两个二级单位。

科技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地震监测站、知识产权局和生产力促进中心。设置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科技发展科,创新促进科。

科协下设1个事业单位:科技馆,设置2个职能科室:普及科、学会协会工作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19.15万元,支出总计1,419.1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72.38万元、10.8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1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1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08万元,占32.04%;项目支出948.47万元,占67.9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60万元,较上年增加23.60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馆2017年免费开放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38万元,10.8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98万元,12.31%。项目经费减少和科技馆2017年免费开放经费结余。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0万元,占总支出的3.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科学技术支出865.06万元,占总支出增加6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6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12万元,占4.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9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4万元,主要原因基数调整;城乡社区支出300.00万元,占2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06万元,占5.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90万元,较上年增加67.8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调整。公用经费89.18万元,较上年增加27.36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普宣传资料印刷和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开展校地合作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4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0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7.36万元,30.68%,主要原因是科普宣传资料印刷费用增多及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14.64万元。对1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14.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皆按进度实施。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根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专利资助办法》(万盛经开办发﹝2014﹞7号)文件,对2016年符合专利资助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在2017年进行资助。全年资助实用新型申请602件,金额481600元;外观设计申请10件,金额0.6万元;发明专利申请365件,金额71.5万元;实用新型授权474件,金额94.6万元;外观设计授权49件,金额4.9万元;发明专利授权36件,金额12.6万元;发明专利维持3件,金额0.9万元;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4家,金额4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资助金额为237.26万元,剩余经费12.74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11463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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