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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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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万盛经开区民政局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是纳入区财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上级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优抚对象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政策和工作计划;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搞好救灾救助工作,负责核查、上报灾情,同意发布灾情;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及各类福利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的供养和管理;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指导、管理;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老年人工作。贯彻落实慈善事业相关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管理福利彩票站点建设;指导、监督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法规政策;负责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内设职能科室5个,即: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科、优抚安置科、救灾科、社会事务科(挂管委会老龄办)。下属事业单位7个,即: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军休中心、婚姻登记处。截止2016年末,民政局实有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4名,参公编制2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编4名。在岗人员33名:其中,局领导班子共6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干部14名,工作人员13名,退休职工21名。

(三)人员情况:2016年新招录参公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调出1人(纪检组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034.50万元,支出总计14,034.5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425.18万元、增长20.89%,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为11578.92万元,2015年度为9253.51万元,增加2325.4万元;(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为1489.04万元,2015年度为1334.44万元,增加154.6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为60万元,2015年度为160万元,减少100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为25.54万元,2015年度报告为26.35万元,减少0.81万元;(5)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支出2016年为35万元,2015年度为0元,增加35万元;(6)彩票公益金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2016年度为846万元,2015年度为835万元,减少300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2,54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45.1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92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79万元,占4.43%;项目支出12,349.71万元,占95.57%。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13.00万元,201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89.32万元,较上年减少376.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89.32万元包括(1)社会救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49.5万元,(2)万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款637.82元,(3)义务兵家庭优待市级补助资金56万元,(4)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市级补助资金60万元,(5)五保三无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131万元,(6)201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350万元,(7)2015年相关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退役士兵安置120万元,(8)2015年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敬老院建设85万元。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13.00万元包括:(1)2016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137万元,(2)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农村五保220万元,(3)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第-城市三无300万元,(4)2016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关坝敬老院建设4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545.18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0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5.86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为10699.6万元,2015年度为9253.51万元,增加1446.09万元;(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为1489.04万元,2015年度为1334.44万元,增加154.6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为0万元,2015年度为160万元,减少160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为25.54万元,2015年度报告为26.35万元,减少0.81万元;(5)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支出2016年为35万元,2015年度为0元,增加35万元;(6)彩票公益金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2016年度为296万元,2015年度为835万元,减少539万元。2016年度年初预算为数为7827.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8.05万元,增长60.28%。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1)201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89.32万元,(2)年中市局安排各项专项资金3228.73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21.50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1.50万元,增长27.68%。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为10465.92万元,2015年度为8374.2万元,增加2091.72万元;(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为1489.04万元,2015年度为1334.44万元,增加154.6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为60万元,2015年度为100万元,减少40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为25.54万元,2015年度报告为26.35万元,减少0.81万元;(5)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支出2016年为35万元,2015年度为0元,增加35万元;(6)彩票公益金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2016年度为846万元,2015年度为285万元,减少561万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9316.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5.05万元,增长38.70%。主要原因是:民政救助对象各种补助年补市级专项资金不足,年中市局拨各种专项资金支出数为3605.05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65.92万元,占8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救助对象的补助支出年中市局拨款3203.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9.04万元,占1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市局拨城乡医疗救助款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0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核减城乡社区支出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4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其他支出881.00万元,占6.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市局拨福彩资金3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12万元,较上年增加65.66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度工资福利支出为324.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15万元,津贴补贴87.41万元,奖金56.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01万元,绩效工资5.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6万元),2015年度为251.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4.83万元,津贴补贴93.40万元,奖金1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9万元,绩效工资13.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万元),增加72.97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86万元,2015年度为200.17万元,减少7.31万元。公用经费54.67万元,2015年度为80.23万元,较上年减少25.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单位节约开支,较2015年相比,办公费、水、电、邮电费和出差、培训、公务用车等费用减少256.5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1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减少12.7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33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业务科室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度是按照单位人头预算,部门决算是以车辆实际发生费用计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实行公车改革,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各业务科室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与区内各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工作用餐和接待各镇街联系工作用餐支出,全年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人数400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接待市局各业务处室次数较2015年度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9.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30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4.29万元,邮电费6.75万元,培训费1.22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2.73万元,福利费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6.75万元,下降37.7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一辆用于救助站护送流浪救助人员,另一辆现在是区市政园林局用于殡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3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15年冬春救灾物资,万盛社会福利中心购买办公家具、空调、等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对民生支出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进行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高。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48289289。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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