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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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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科技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经开区科技事业发展和防震减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科技发展和防震减灾的管理政策;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制定科技发展优惠政策。指导、协调、管理经开区各部门、街镇科技工作;组织申报、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及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负责经开区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开发、软科学研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登记、评审及奖励;负责管理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科技兴贸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组织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高新技术园区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申报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商品化及相关的科技基地建设。负责管理经开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管理专利申报、资助、奖励、考核、统计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负责经开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其他科技资金和科研物资的使用配置和监督;负责制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负责制定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负责经开区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经开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检查工作。负责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防震群测群防管理工作。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协:建立科技人才成长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科协代表、委员、常委履职的服务机制,搭建顺畅、通畅、舒畅的履职平台;加强网上科协工作。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加强网络媒体建设,推进科技信息服务与市科委、科协等网站互联互通;推动学会治理方式创新。鼓励和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成立学会,推动学科相近、联系紧密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推进科协所属及联系的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转移职能或委托工作;整合利用各项资源;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引导学会与企业建立创新资源链接机制;推动建立普惠共享的现代科普体系。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打造服务党委和政府的科技创新智库。拓宽科协参与政治协商渠道,发挥好政协科协界委员作用;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地震监测站、知识产权局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科技发展科、创新促进科;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设两个职能科室:普及科、学会协会工作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591.53万元,支出总计1,591.5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47.38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2016年科技局,科协财政项目预算收入减少及人员发生调动。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59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53万元,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59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67万元,占21.22%;项目支出1,253.85万元,占78.78%。

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38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2016年科技局,科协财政项目预算收入减少及人员发生调动。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9.12万元,增长295.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区级科技项目应用研究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科技馆国家财政资金转入111万元及根据工作需要,年中新调入人员3人。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38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2016年科技局,科协财政项目预算收入减少及人员发生调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9.12万元,增长295.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区级科技项目应用研究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科技馆国家财政资金转入111万元及根据工作需要,年中新调入人员3人。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6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主要用于科协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包括群众团体事务中的行政运行,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节俭开销的原则,在日常运转支出中减少开支;科学技术支出391.43万元,占24.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和科技馆编制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中的行政运行和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局下设事业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和科技馆改造升级购买科技展品及科技馆2016年免费开放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科技馆2016年改造升级,增加了相关费用,如:科技展品的购置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10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及科协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调入人员3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5万元,占1.29%,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0万元,占62.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区级科技项目应用研究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6.69万元,占3.56%,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地震站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防震减灾项目宣传及预防,主要包括:地震事务中的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预防。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的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9.00万元,占1.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85万元,较上年增加46.1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的调整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年中新调入人员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科技馆临聘人员劳务费用支出。公用经费61.82万元,较上年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办公室搬迁至科创大厦及科创大厦众创空间添置办公物品,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及科创大厦维修维护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单位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3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单位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支出费用,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科技部门、市科协、市地震部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市科技馆和区县科技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学习交流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科技招商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尽可能减少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700人; 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71元,车均维护费8.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及科创大厦维修维护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0.59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办公室搬迁至科创大厦及科创大厦众创空间添置办公物品,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遗属生活补助费用。

(十)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当年财政预算拨付当年区级科技应用开发与研究项目专项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地震站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防震减灾项目宣传及预防,主要包括:地震事务中的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预防。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胡秀钧    18323047520

舒坦   18996032782      023-81711460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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