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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19-0240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19-11-18 [ 发布日期 ]2019-11-18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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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经开区安全生产规划和措施,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经开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3.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相关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4.负责经开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负责职业卫生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辖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7.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8.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管委会授权,依法组织、完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10.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1.组织制定经开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

12.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13.按职责权限负责煤矿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煤矿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监督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

15.依法提请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16.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17.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18.组织拟订经开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9.组织开展经开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0.承担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内设机构。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设置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煤炭行业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巡查办公室、危化烟爆安全监督管理科。下属6个事业单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三)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97.92万元,支出总计1,597.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8.16万元、下降43.26%,主要原因是全区乡镇煤矿关闭工作集中在2018年前完成, 2018年度中央市区未安排煤矿关闭转型奖补资金,同比减少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比减少440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32.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83.16万元,减少45.57%,主要原因是全区乡镇煤矿关闭工作集中在2018年前完成, 2018年度中央市区未安排煤矿关闭转型奖补资金,同比减少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比减少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2.9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5.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9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3.16万元,减少41.92%,主要原因是全区乡镇煤矿关闭工作集中在2018年前完成, 2018年度中央市区未安排煤矿关闭转型奖补资金,支出同比减少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比减少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22万元,占90.51%;项目支出151.69万元,占9.4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个项目按时完成,资金得到及时支付,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32.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83.16万元,减少45.57%,主要原因是全区乡镇煤矿关闭工作集中在2018年前完成, 2018年度中央市区未安排煤矿关闭转型奖补资金,同比减少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比减少4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38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龙叫煤矿监控系统改造补贴经费50万元、社会保障经费55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9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3.16万元,减少41.92%,主要原因是全区乡镇煤矿关闭工作集中在2018年前完成, 2018年度中央市区未安排煤矿关闭转型奖补资金,支出同比减少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比减少4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38万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支出龙叫煤矿监控系统改造补贴经费50万元、煤矿安全信息系统经费60万元、社会保障经费55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个项目按时完成,资金得到及时支付,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72万元,占1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1万元,增长43.30%,主要原因是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工资刚性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3万元,占3.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随工资刚性增长;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69.27万元,占79.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43万元,增长20.21%,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调标增加预算,年中追加龙叫煤矿监控系统改造补贴经费及上年结转列支等。

(4)住房保障支出86.39万元,占5.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78万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正常调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刚性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8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5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承办了上级安排的安全生产文化创建活动,加大了全区安监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外出事故调查次数增多,差旅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0.00万元,减少100.00%,减少原因是2018年无基金安排的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0万元,下降57.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11万元,减少47.3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更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人员因公出国(境),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6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44.86%,较上年支出数下降13.30万元,下降30.30%,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市安委会督查组、市应急局局、市煤监局、市煤管局、渝南分局等部门的督查、巡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0万元,下降84.91%,较上年支出数下降17.81万元,下降81.6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8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5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承办了上级交办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和安全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加大了全区安监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培训费较上年有所增长,外出事故调查增多,差旅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特别说明。

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1.6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经费执行良好,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69万元,执行数为15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龙叫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改造补贴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二是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建设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三是办公室搬迁维修装修经费预算数36.69万元,执行数为36.6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四是安全生产打非经费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以上项目的实施效果良好,增强了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能力,助推了安全生产打非治危工作的有力开展,有效解决了局办公室因拆迁调整带来的办公场所缺乏的矛盾和困难。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精细化。在今后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在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主要是强化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准确地开展项目绩效管理,真正发挥好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按照上级部门、财政部门等要求对办公楼搬迁维修装修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经费是为解决我局原办公楼因区统一规划建设拆迁后搬至勤俭路63号原区国税局办公地点的维修装修经费。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该项目经费经区财政局下达资金36.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6.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该经费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该办公楼维修装修工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费用。   

项目绩效情况:有效解决了局办公室因拆迁调整带来的办公场所缺乏的矛盾和困难,当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市区目标任务,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市下目标内。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效果良好。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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