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1-0182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1-29
[ 发布日期 ]2021-11-29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万盛经开交函〔2021〕66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通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张体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复6.28洪灾损毁农村公路的建议》(第6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全区公路出现多处受损,垮方300余处,公路水毁33处。公路事务中心、各镇、晟安公司已完成26处水毁抢险工程。剩余少量修复工程由于资金紧缺暂未实施。
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工作”规定,
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在镇人民政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镇积极履行职责,明确相关水毁处置方案,尽快实施治理,确保公路正常通行。
此复函已经熊基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万盛经开区交通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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