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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1-002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2-19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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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市监函〔2020〕34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复函

郑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治理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管理。我局主动联合城市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摊贩清理,对具备食品摊贩备案条件的实施备案管理,对不具备备案条件和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及时通报城市管理局处理。同时,每年我局对学校食堂开展至少两次的食品安全培训,要求学校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设置“校园周边禁止摆摊设点”的公示牌,同时要求学校保安对校园门口周边的流动摊贩予以驱赶,禁止其在校园门口经营,我局每学期还制作了《关于食品安全致全区家长的一封信》、《中高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选择正规食品经营者消费。

(二)多措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以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食品经营者(含备案摊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19年,对学校食堂进行两个月一次的日常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2020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变化,已对校园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了1次全覆盖检查,并且疫情期间中小学开学后的第一个月每周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目前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立案调查1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城市管理局将对城区学校周边食品门店、流动食品摊点摊主和在校师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秩序的良好意识。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城市管理局加强重点值守,在上(放)学高峰期采取派专人定点值守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劝导教育,依法查处未及时整改的违法经营活动。三是积极开展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我局将与城市管理局密切协作,分别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要求,各自履行好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此复函已经袁自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朱洲

联系电话:48272536;18983857727

通讯地址:重庆万盛经开区勤俭路79号

邮政编码:40080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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