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人大建议
[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1-0020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2-19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2-19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1-02-19

重公安万盛函〔2020〕76号

重庆市公安局万盛经开区分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复函

唐德兵、戴爱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的建议》(第130号)收悉,经与农林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重点区域养犬登记,明确未经免疫犬只不得登记和饲养。依法实施重点管理区(万盛街道、东林街道全辖区,万东镇、南桐镇所辖城镇部分)养犬登记管理,严格落实犬只未经免疫、登记,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的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时,要求养犬人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材料等资料,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首次办理《养犬登记证》时,办证人员告知养犬人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携犬只合法有效的狂犬病免疫注射证明至指定办证地点办理年检注册;明确要求犬只未注射免疫疫苗的不得在重点区域饲养及办理犬证。

二是加强犬类经营单位管理,依法严厉处理涉犬违法犯罪。去年以来对全区从事犬类经营的各类主体的办照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摸排,建立详细的经营户台帐,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严查违法行为,重点对涉犬经营单位无照以及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各派出所对本辖区涉犬服务经营单位备案登记,掌握犬只的品种、数量、流向以及免疫注射情况等,并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定期开展对广场、街面、校园周边以及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流浪犬的捕捉收容,尽量减少或避免流浪犬伤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派出所社区民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发现流浪犬或接到群众有关流浪犬的举报,开展流浪犬捕捉收容工作,收容的犬只,统一送指定场所(梁正华流浪狗收容点)处理。

三是加强犬只管理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安全养犬意识。积极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3000余份,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大力宣传普及通过 “愉快办”APP办理犬证的使用方法,简化了办证程序,节省了办证时间,使其主动参与并支持养犬管理工作,方便市民办理犬证的同时,完善我区犬只基本信息。

此复函已经令狐昌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朱凌志

联系电话:65968134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观景路66号

邮政编码:400800

重庆市公安局万盛经开区分局

2020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