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的情况。
2.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领域工作。
3.保障公民的权利,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60.6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6.59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460.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6.59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0.6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460.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6.59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39.28万元,占48.0%;项目支出2321.41万元,占52.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60.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6.59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4.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25.43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补贴调标费用增加且新增万东镇建新塔山新房片区采沉安置房安全提升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9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补贴调标费用增加且新增万东镇建新塔山新房片区采沉安置房安全提升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25.43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补贴调标费用增加且新增万东镇建新塔山新房片区采沉安置房安全提升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9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补贴调标费用增加且新增万东镇建新塔山新房片区采沉安置房安全提升项目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88万元,占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1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多。
(2)公共安全支出99.6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8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01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2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81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且社区干部补贴调标相应经费增多。
(5)卫生健康支出107.95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8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经费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322.64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97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城乡保洁项目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680.12万元,占1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98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111.5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10)其他支出449.7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万东镇建新塔山新房片区采沉安置房安全提升项目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9.2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921.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66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基数计提,人员经费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1.21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26.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16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新增平安万盛专项项目预算,并将此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326.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16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新增平安万盛专项项目预算,并将此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油费、高速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8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客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8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2.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人大会议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7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减少培训费用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1.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08万元,增长1008.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差事宜增加导致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97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3 %。主要用于基层治理指挥中心迭代升级LED屏采购、低效园林地开发项目采购。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一级项目、2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460.69万元。绩效自评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023-8171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