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卫计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级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10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055.55万元,支出总计2,055.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本单位是其中二级预算单位之一。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05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5.5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055.5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6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其中:基本支出1,111.52万元,占54.1%;项目支出944.02万元,占45.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5.5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6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52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并且增加了平安及法治建设、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52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并且增加了平安及法治建设、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6.91万元,占4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75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平安及法治建设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3.70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9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88.21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4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项目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72.91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稳定发展专项资金。
(6)农林水支出231.61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村干部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42.2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6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85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3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8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7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高速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54.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及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万元,下降98.0%,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及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培训费支出。二是本单位上年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今年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拆分成八个二级预算单位报送。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6.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主要用于采购万东镇五和美丽家园二期工程项目、万东镇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万东镇游乐园至新地坝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万盛城区至方家山公路工程项目。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944.0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跟踪监控,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村级组织经费保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
自评总分 |
100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万东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胡容 |
联系电话 |
81715567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245.66 |
231.61 |
231.61 |
100 |
10 |
10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村干部补贴,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民办事更加便捷,各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方便群众出行等 |
|
全年村干部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8个村运转经费及时足额保障,村级组织履职尽责,切实为村民服好务。 |
绩效
指标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权重 |
是否调整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1 |
年初指标 |
保证8个村人员及运转经费 |
8 |
个 |
= |
30 |
否 |
8 |
30 |
2 |
年初指标 |
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率 |
95 |
% |
≥ |
20 |
否 |
95 |
20 |
3 |
年初指标 |
村级安全巡逻检查覆盖率 |
100 |
% |
= |
20 |
否 |
100 |
20 |
4 |
年初指标 |
农村环境满意度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5 |
年初指标 |
辖区居民对工作人员满意度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 丽 023-8171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