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关于印发2025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万盛经开农发〔2025〕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5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关于印发2025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万盛经开农发〔2025〕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镇补贴兑付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各村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户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各村必须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二)补贴依据。根据区管委会批复意见,本次补贴依据:确权耕地面积计算。
(三)补贴标准。经各村2024年12月锁定上报的面积作为我镇2025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全镇锁定面积:8991.096亩,涉及全镇兑付补贴农户:3002户。经测算,按76.9元/亩标准进行补贴,预计发放补贴资金691415.28元。
(四)补贴程序。各村根据锁定补贴耕地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各村切实履行属地审核监管责任,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实行全流程审核把关,同步建立村、社二级公示制度,全面公示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测算金额等核心信息,经二级公示无异议后启动发放程序,全过程做好公示图片等影像资料及工作台账的建档留存。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补贴给种地农户(需提供镇村两级及规划自然资源所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村社与农户双方签订的委托代耕代种协议等关键佐证依据)。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镇级制定补贴方案。镇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万盛经开农发〔2025〕45号)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镇级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且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二)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农业农村局于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需兑现到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承担兑现发放农户补贴资金的重庆农商行万盛支行在收到区财政局拨付文件后,及时办理拨付业务,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对于补贴未能成功发放的农户,各村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发放信息,做好相应调整记录,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补贴工作职能职责。各村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进一步强化村、社各级补贴工作人员的审核责任,做好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村通过召开户长会议,利用村社务公开栏、社员微信群、大喇叭等多种方式、渠道,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补贴信息公示,把“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宣传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监管。按照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附件5),各村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镇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报告。要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各村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重点社的抽查检查工作,每个村至少2个社,每个社10户,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等内容,现场填写《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附件2)并存档备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四)做好补贴信访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村应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信访问题,务必切实履行职责,将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做好绩效评估工作。镇根据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附件5),自觉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日常工作,建档归档。镇于11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表与补贴工作总结一起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六)做好2026年数据备案工作。各村要落实好审核责任,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经村、社二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数据需是拟享受农户签字确认(附件3)),务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平台完成本辖区次年受补农户基础数据系统录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各镇录入受补农户基础数据经镇最终确认无误后,锁定数据,并联合区财政局通过万盛经开区政务平台进行区级集中公示,为2026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1.2025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2.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签字(样表)
4.万东镇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5.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
2025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
填报单位(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镇 |
补贴户数(户) |
补贴面积(万亩,保留两位小数)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标准(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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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兑现补贴金额(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全区补贴兑现完成时间 |
备注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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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备注栏简要说明“结余资金”原因及“其他组织”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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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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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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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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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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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 |
抽查单位(盖章): 单位:亩、元 |
序号 |
农户姓名 |
所在村、社 |
补贴面积 |
兑现直补金额 |
兑现时间 |
是否公示 |
满意度调查 |
被抽查农户签字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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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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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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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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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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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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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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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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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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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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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调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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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本表抽查时间为11月20日前;2、抽查、调查人员至少2名;3、至少随机抽查3个村,每个村至少3个社,每个社10户以上;4、本表填写后由所在镇自行存档保存。 |
附件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签字(样表)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户 |
确权耕地面积 |
补贴面积 |
农户签字 |
增减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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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东镇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长期 |
市级财政部门 |
重庆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区县财政部门 |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
区县主管部门 |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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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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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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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耕地地力不降低。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 |
100% |
质量指标 |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
不发放补贴 |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
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制定。 |
符合区级方案要求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档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数据备案 |
数据准确 |
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无 |
村社干部代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 |
无 |
时效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 |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报备 |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
阶段性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 |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纸质件和电子档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电子数据备案 |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
下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面积数据报送 |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
成本指标 |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
按程序审核、公示、发放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经费 |
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
组织检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 |
开展督查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重大违规违纪 |
不发生 |
可持续性影响 |
耕地质量 |
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 |
90%以上 |
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 |
90%以上 |
附件5
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监管长效机制。
一、两级抽查监管常态化机制
(一)镇级抽查监管常态化机制。各村人民政府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相关人员开展重点村、社的抽查检查工作,每个村至少随机抽查2个社,每个社10户以上,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等内容,现场填写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并存档备查。
(二)区级抽查监管常态化机制。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区纪检组成联合抽查组,每年随机选择2个镇作为抽查单位,每镇随机抽取2个村,每村2个社,每社抽取10户农户开展入户抽查检查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机制
各村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镇农业农村岗报告。要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三、强化信访受理机制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村应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信访问题,务必切实履行职责,将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