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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00Y/2024-00046 [ 发文字号 ] 万东府发〔2024〕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万东镇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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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1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根据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关于印发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24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关于印发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镇补贴兑付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各村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1.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2.补贴依据。本次补贴依据以确权耕地面积计算。

3.补贴标准。经各村2024年3月自查修正后锁定上报的面积作为我镇2024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全镇锁定面积:8912.856亩,涉及全镇兑付补贴农户:3000户。经过区级测算,按73.6元/亩标准进行补贴,预计发放补贴资金65.5986万元。

4.补贴程序。各村根据耕地面积和今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各村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并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等主要信息,按镇分村分社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同时,做好公示照片等相关工作资料的保存。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补贴给种地农户(需提供镇、村两级及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村社与农户双方签订的委托代耕代种协议等关键佐证依据)。

三、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制定补贴方案。镇按照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下发镇级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在6月21日前报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备案,并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二)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区财政局于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需兑现到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对于补贴未能成功发放的农户,各村要及时查找原因,做好相应调整记录,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三)按时、准确报送补贴落实情况报表资料。8月10日前,镇将《2024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完成签字、盖章程序后,报送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各村经市、区级备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数据及镇实施方案作为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补贴工作职能职责。万东镇人民政府对本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涉及农业、财政等业务科室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进一步强化镇、村、社各级补贴工作人员的审核责任,做好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相关职能职责及完成时限参考工作流程表(附件1)。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镇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利用镇务和村务公开栏、印发资料、社员微信群、大喇叭等多种方式、渠道,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补贴信息公示,把“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监管。按照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镇村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并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农林局、区财政局报告。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镇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重点村、社的抽查检查工作,每个村至少3个社,每个社10户以上,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等内容,现场填写《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附件5)并存档备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选择2个镇作为抽查单位,每镇随机抽取2个村,每村2个社,每社抽取10户农户开展入户抽查检查工作。

(四)做好2025年数据备案工作。各村要落实好审核责任,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于121日前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附件6)报镇农业农村岗娄方秀处汇总后报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备案。

(五)做好补贴信访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村应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信访问题,务必切实履行职责,将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附件:1.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流程表

          2.2024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3.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4.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

          5.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

          6.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7.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8.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流程表

序号

涉及单位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备注

1

区农林局、区财政局

向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上报《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6月14日前


2

各镇人民政府

向区农林局、区财政局报送《镇级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6月21日前


3

各镇人民政府

对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补贴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信息,分镇、分村、分社开展不低于7天的信息公示。

6月30日前

镇级方案制定后即可开展补贴数据公示:1、注意数据脱敏后公示(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2、公示表中必须设置举报人、举报电话等信息;3、做好相关公示图片等资料的收集、保存、上报。

4

各镇人民政府

公示7天后未出现举报等情况,同时群众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方可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

6月30日前

各镇务必对调整、修改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存档以备查验。同时将本镇拟发放数据(人数、金额)与实际发放数据(人数、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等情况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报送农林局。

5

区农林局、区财政局

将各镇录入“一卡通”系统信息及时对接银行进行兑付,同时向各镇反馈未成功的农户,督促各镇及时修改,再次提交兑付。

6月30日前

6

各镇人民政府

向区农林局、区财政局报送《2024年**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及补贴公示照片。

8月10日前

公示照片以镇为单位,分镇、分村、分社汇总后,传电子件。

7

区农林局、区财政局

向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报送《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

8月15日前


8

各镇人民政府

组织人员抽取本镇3个村,每村3个社,每社抽取10户农户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等内容

11月20日前

现场填写《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并存档

9

区农林局、区财政局

组织人员在8个镇中选取2个镇,每镇随机抽取2个村,每村3个社,每社抽取10户农户开展入户抽查检查工作

11月30日前

现场填写《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

10

各镇人民政府

向区农林局、区财政局报送工作总结、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表。

11月20日前

需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11

区农林局、区财政局

向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报送工作总结、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表等资料

11月30日前


12

各镇人民政府

向区农林局、财政局报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备案,并锁定本镇下一年度拟补贴面积

12月6日前

备案面积需开展:1、备案面积需涉及补贴农户签字认可;2、公示需分镇、分村、分社开展不低于7天的信息公示(注意数据脱敏);3、公示表中必须设置举报人、举报电话等信息;4、做好相关公示图片等资料的收集、保存、上报。

13

区农林局、区财政局

向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报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备案,并锁定本区下一年度拟补贴面积

12月10日前




附件2

2024年万东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亩)

补贴金额(元)















































合 计




镇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说明:1、本表上报时间为8月10日;2、各镇务必对调整、修改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存档以备查验。同时将本镇拟发放数据(人数、金额)与实际发放数据(人数、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等情况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报送农林局;3、报送本表的同时将本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公示照片以镇为单位,分镇、分村、分社汇总后,传电子件至农林局王顺。


附件3

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万亩,保留两位小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标准(元/亩)


实际兑现补贴金额(万元)

结余资金(万元)

全区补贴兑现完成时间

备注









合  计








说明:备注栏简要说明“结余资金”原因及“其他组织”构成情况。


主要负责人:


审核人:


复核人:


填表人:



附件4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应补贴户数 (户)

应补贴面积 (亩)

实际补贴

户数(户)

实际补贴面积(亩)

应兑现补贴资金(元)

实际兑现补贴资金(元)

结余资金(元)

补贴资金兑付进度(%)

兑付开始时间

本次旬报兑付截止时间

未兑付或进度滞后原因

备注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5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

抽查单位(盖章):                                                       单位:亩、元

序号

农户姓名

所在村、社

补贴面积

兑现直补金额

兑现时间

是否公示

满意度调查

被抽查农户签字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抽查、调查人员签字:


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抽查时间为11月20日前;2、抽查、调查人员至少2名;3、至少随机抽查3个村,每个村至少3个社,每个社10户以上;4、本表填写后由所在镇自行存档保存。


附件6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

(亩,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

























合计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1、本表务必在12月6日前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盖本单位公章后,提交纸质件及扫描件向农林局备案;2、备案面积需涉及补贴农户签字认可;3、备案面积与耕保系统录入数据必须一致;4、备案面积务必开展公示工作,公示需分镇、分村、分社开展不低于7天的信息公示(注意数据脱敏);5、公示表中必须设置举报人、举报电话等信息;6、做好相关公示图片等资料的收集、保存、上报。


附件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专项实施期

长期

市级财政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区县财政部门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区县主管部门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103

其中:中央补助

1103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耕地地力不降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

100%

质量指标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不发放补贴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制定。

符合区级方案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档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数据备案

数据准确

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村社干部代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

时效指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报备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阶段性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纸质件和电子档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汇总电子数据备案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下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面积数据报送

区级方案规定时限前

成本指标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按程序审核、公示、发放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经费

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组织检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

开展督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重大违规违纪

不发生

可持续性影响

耕地质量

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

90%以上

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

90%以上


附件8

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监管长效机制。

一、两级抽查监管常态化机制

(一)镇级抽查监管常态化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纪委、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开展重点村、社的抽查检查工作,每个镇至少随机抽查3个村,每个村至少3个社,每个社10户以上,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等内容,现场填写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并存档备查。

(二)区级抽查监管常态化机制。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将联合区纪检组成联合抽查组,每年随机选择2个镇作为抽查单位,每镇随机抽取2个村,每村2个社,每社抽取10户农户开展入户抽查检查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机制

各镇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林局、区财政局报告。要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三、强化定期调度机制

各镇根据每年区级实施方案,在每年11月中旬前将补贴工作总结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区农林局、区财政局。

四、强化信访受理机制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镇应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信访问题,务必切实履行职责,将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区农林局联系人:王   电话:023-48291758

区财政局联系人:周   电话:023-482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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