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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00Y/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万东府发〔2021〕26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万东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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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的通知

万东府发〔2021〕26号

各村、社区:

今年是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当前正处于“迎大庆”的实战关键阶段。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重庆市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的通知》(渝森防办〔2021〕11号)及《关于联合开展区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的通知》(万盛森防指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百日行动,现将《万东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东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建党100周年我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重庆市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的通知》(渝森防办〔2021〕11号)及《关于联合开展区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的通知》(万盛森防指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市森防指、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镇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发生。重点关注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电网狩猎、在林区及林缘200米范围内烧荒、烧秸秆、烧草木灰、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野外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等问题,加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哨卡)、消防水池、防火阻隔等工程建设,全力维护全镇生态安全、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行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结合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时间为6月1日-9月10日。

第一阶段:加强领导,及时部署(即日起至6月25日)。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宣传策划,通过发送短信提醒播放公益广告,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增加林区宣传横幅、标语,组织召开农户院坝会、农村赶集日集中宣传、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和物品等多种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浓厚氛围。护林员针对巡护区域大力开展入户宣传,在“百日行动”期内入户宣传率要达到100%。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一码通”二维码扫码出入林区,做好林区车辆、人员登记。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时,在进山入林路口设置防火二维码,严格执行扫码入林,进山入林扫码率达到85%以上。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组织实施(6月25日至8月31日)。

各村、社区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针对本辖区森林火灾风险,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

各村、社区对自身林区内的森林火灾隐患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整治,落实林区经营单位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的自查率要达到100%。

1.要重点对林区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农家乐、通信基站、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民爆仓库、军事设施、危化品仓库等,以下简称“易燃易爆场所”)等经营主体是否存在以下森林火灾隐患开展排查:

(1)林区内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外围30米范围内,要及时清理林下可燃物。有重大安全隐患需开设3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

(2)林区建设(采矿)单位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严禁私自野外用火,如焊接、火花切割等带火作业和吸烟、野炊等。

(3)提供旅游服务的责任主体开展对游客防火知识宣讲,入住客人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组织人员在其责任区域开展巡护,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灭火设施和巡护装备。

2.要重点对林区的铁路、公路、输配电线路、电缆、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等经营主体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开展隐患排查:

(1)建立巡线队伍,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

(2)对所辖位于林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及时消除故障。

(3)及时清除红线范围内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倾倒树木,防止引发火灾。

(4)线上存在诱发火灾风险的点状设备周围(高压线的变电站、油气管线的转压房等)要开设不小于30米的防火隔离带。

3.要深入辖区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以及林间村社等区域排查火灾隐患,同时要督促、检查、指导管辖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自查。

(二)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整治。

各村、社区要列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人等相关信息,以及落实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治理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治、销号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对城林结合部、重要设施周边,要采取人工清除、挖生土带等方式预设隔离带,清除可燃物。对短期内无法全面彻底解决的隐患,要在先期采取应对措施、达到初步整治目标的基础上,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分类治理,确保治理时间、质量和效果“三落实”,“百日行动”期间,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要对每个重大风险点制定专项预案,对林区重点工程要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适时开展预案演练。要提前统筹当地力量资源和物资储备,查清风险点是否配备火灾防控设施以及是否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应对风险点周边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能够闻火而动,有足够的力量、装备和科学专业的组织指挥安全高效扑救,确保重大风险点不出问题。要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扑救安全规范(试行)》等要求,安全科学处置森林火灾,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查。

在“百日行动”期间,镇政府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抽查率不低于35%。重点督查:一是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属地责任,林场、森林经营单位、个人等主体责任以及护林员巡护责任。二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林区固定宣传标牌、林沿路口警示标识设置,林区道路及农户密集区域宣传标语悬挂等森林防火宣传是否到位;林区游人、农户是否知晓森林防火。三是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入山路口、人口密集林区、森林旅游景点、林农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的野外火源管控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二维码扫码出入山林工作。四是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区域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按照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排查整改重点隐患。五是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各村、社区值班值守以及巡山守卡人员是否尽职履责。物资储备是否到位。

第三阶段:及时总结,报送信息(9月1日至9月5日)。

各村、社区要适时收集整理“百日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成果及经验,请于6月24日、8月7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9月5日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李磊,邮箱:312015804@qq.com,联系电话:15086933369。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强化协调配合。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百日行动”的信息报送,6月25日报送第一阶段工作动态的同时将各村、社区“百日行动”方案一并上报;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火主管责任,督促、检查、指导林区景区经营主体抓好“百日行动”方案的落实落细;履行防灭火综合协调监管和扑救责任;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切实抓好“百日行动”相关工作,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治火,强化督察检查。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手段,全覆盖深入各林区检查督导“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使“百日行动”真正见到成效。

(三)加强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百日行动”期间,镇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将开展1次深入林区开展带装巡护,强化训练演练。通过训练演练,熟悉林情、山情、社情,开展防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防火公路、防火线、生物阻隔带)清扫、林下可燃物清理,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防范,防火于未“燃”。在橙色、红色预警发布后,各村、社区要进入林区开展巡护,力争火情早发现早处置。镇政府应急救援队伍的防火物资装车待命,人员整装待发,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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