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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00Y/2020-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万盛万东镇
[ 成文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万东镇2020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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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07

万东镇2020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做好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处置工作,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保障万东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山洪灾害调查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工程措施和非工程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参与山洪灾害防御。

(5)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坚持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万盛经开区万东镇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5预案编制

万东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调查了解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镇、村级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信设施、设备,制定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1.6预案审批

(1)本预案由万东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区水利局备案。

(2)预案有效期一般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

万东镇境内无大的河流,多为山涧小溪,河谷深切、狭窄、源短、径流小,平时水量不足,一遇汛期河水猛涨,水流湍急,常造成灾害。镇境内共有三条河流汇入长江二级支流蒲河。孝子河由建设二郎河到村王爷庙渡口,全长20km,流域面积0.72km2;清溪河系孝子河二级支流,发源于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山王庙,经黑山镇流入万东镇新华村白果社与龙凼溪汇合,到腰子口再与清溪沟汇合,经东林煤矿在两河口汇入孝子河,全长11.01km,流域面积0.1km2;小河发源于万盛经开区石林镇农林,经石林镇流入万东镇五里村,在榜上村新民桥汇入孝子河,全长9.4km,流域面积0.08km2。辖区地貌多样,以丘陵、平坝为主;地形复杂,地势东高西低,山脉南北伸展;土壤类型以黄壤和紫色土为主,土壤pH从微酸性到微碱性。海拔320-850米,最高点是东部箐溪村南竹山,最低点在西部建设村和平社。境内有较为丰富的煤炭、石灰石、石英砂、页岩黏土等矿藏资源。

2.2气象水文

万东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冬暖春旱夏热,无霜期长,热量丰富,年均降雨量为1310毫米,雨量集中在夏半年(5-10月,占年降水量的70%以上),冬半年(11-4月)降水量较少;年均气温为18.3℃,其中极端最高气温为41.7℃,极端最低气温为-3.6℃;年积温为6628.3℃,日照1165.4小时,无霜期为341.3天。

2.3经济社会情况

全镇土地总面积8.395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0.9313万亩,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09%;林地面积2.7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2.87%,其中生态林1.97万亩,经济林0.7万亩;茶园面积0.11万亩(1.19%);淡水养殖业0.13万亩(1.5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未利用土地和水域面积4.4642万亩,共占土地总面积的53.17%。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历史山洪灾害

从历史上所发生的情况来看,我镇的主要山洪灾害类型是由于暴雨而引发的河水暴涨,溢出河流并伴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2007年7月12日万东镇箐溪村李子山社,因特大暴雨,造成山体滑坡,滑坡堆积体长约200m,宽约100m,约10万m3的泥石流冲向下游田土和河道,损毁田土150亩,阻塞河床500m,涉及村民30户120人,9户房屋完全垮塌,5户部分垮塌,另有20多户村民因出山公路和道路被冲毁而遭围困。

2.4.2山洪灾害成因及特点

我镇山洪灾害的成因主要是突发性强降水,暴雨历时短,强度大,加之山高坡陡,植被保护极差,极易形成山洪、地质灾害。

其特点为:峰高、时短、速急,来势凶猛,难以抵挡,但有一定的预见性。

2.4.3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一)我镇加大对灾害知识的宣传力度,在主干道、人口集中地张贴显著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明白卡3000余份,并在每年汛期来临前编制了防灾预案,制定出一系列救灾措施,准备了充足的救灾物资,以做到有备无患。

(二)我镇在山洪易发地点开挖了山洪沟和泥石流沟,以便在山洪灾害发生的时候能够尽快排洪。截至目前为止,我镇已经在团结、建设、新田、五和等村进行了坡改梯等水土保持措施,在五里、榜上两村修建河堤和进行土地整治,箐溪河道整治正在施工建设中。在新华、团结、新田、六井和建设五村可视范围内实施城区森林工程,有效的防御山洪灾害带来的危害。

(三)目前我镇工程措施中还有很多的问题存在,各种工程在建成后,由于没有专人的管护,有一部分都已经破损,还有的是人为的破坏而导致工程被损坏,一旦发生暴雨或者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时候,这些都将成为威胁。所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工程的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工程的投入,以确保我镇在山洪灾害发生的时候能够很好的应对。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危险区划定

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范围和上诉划分原则,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情况,依据《万盛经开区山洪灾害调查报告》成果,全镇范围内的山洪灾害危险区共计有9处。

3.3安全区划定

将历史洪水线以上及河道(山洪沟)十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上,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迹象发生且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和对外通讯条件良好的区域,可划定为安全区。

4组织指挥系统

4.1组织指挥机构

镇成立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卫健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国土所、万东派出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

4.2职责与分工

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全镇山洪灾害防御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统筹领导、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全镇山洪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抢险救援;负责组织山洪灾害防御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等。

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党政办职责:负责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区防办、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山洪灾害防御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

党群办职责: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和新闻监督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宣传报道山洪灾害防御救灾工作。

经发办职责:负责协调电信、网通、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做好山洪灾害防御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职责:组织协调全镇山洪灾害防御的救灾

工作,核查灾情,统一收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调配救灾物资,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配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生活。

卫健办职责: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平安建设办职责:负责出现山洪灾害防御险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灾者提供法律援助。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职责:负责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指导因灾导致的交通基础设施损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负责组织全镇因山洪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

财政办职责:负责较大、重大、特大山洪灾害防御资金的申报,编制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和救灾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负责山洪灾害防御资金管理和监督。

应急管理办职责:负责全镇重大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技术力量的建设与管理;对影响山洪灾害防御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负责山洪灾害防御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山洪灾害的调查和评估。

综合行政执法办职责:负责做好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指导全镇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全镇境内河流的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安全和水量调度;负责督促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文化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全镇学校及本部门有关设施、师生的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工作;开展全镇中小学学生山洪灾害防御安全教育,做好学校排洪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协助支持地方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主要负责重大防洪抢险任务等工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城区市政设施防涝运行安全,

指导协调城区内涝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全镇旅游景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安全;负责制定并实施旅游景区的山洪灾害防御方案;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洪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负责组织景区灾情核定、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防御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国土所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区暴雨洪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万东派出所职责:负责山洪灾害防御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法打击趁灾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灾救灾物资,以及破坏山洪灾害防御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

各村(社区)职责:负责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翔实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5监测预警

5.1预警指标的确定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万东镇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为连续1小时降雨达38—42mm或24小时达到80—95mm。

5.2监测

5.2.1监测的主要内容

万东镇范围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3通信

选取适宜的通信方式。用广播、电视、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有效的将信息进行传送。使在危险区的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消息,顺利转移;使领导能够提前预知,以便制定相应的对策来对付灾害。

5.4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5.4.2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坪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

(一)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二)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三)当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四)水库及山坪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5预警级别及发布

5.5.1预警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报将出现2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过程,或者降雨已达1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强降雨。

重大(Ⅱ级、橙色):预报将出现1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过程,或者降雨已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强降雨。

较大(Ⅲ级、黄色):预报将出现100毫米以上的降雨过程,或者降雨已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降雨。

一般(Ⅳ级、蓝色):预报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过程。

5.5.2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预警。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镇→村→社→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坪塘溃坝等),村(社区)可直接报告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5.3预警方式

根据万东镇实际情况,预警信号主要设置为语音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有电话、手机、广播和敲锣等方式。

5.6应急响应及处置

5.6.1Ⅰ级响应

(一)Ⅰ级响应情况: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50毫米以上或4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造成特别重大山洪灾害。

(二)Ⅰ级响应处置

当发生重大山洪险情、出现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时,应及时发布该预警,启动应急处置。

万东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山洪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全社会紧急动员,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进入紧急防山洪期。

万东镇各成员单位紧急投入抢险救灾,按预定路线迅速转移受困群众和重要财物,设置临时住所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各有关村(社区)立刻向万东镇人民政府报告受灾信息,3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信息。情况严重时,万东镇人民政府要将灾情及时上报区应急局和水利局。

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汛情、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长要靠前指挥,并请求区应急局参与山洪灾害抢险工作。

保护生命线工程,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根据山洪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在邻近区域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队伍。

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

5.6.2Ⅱ级响应

(一)Ⅱ级响应情况: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或4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造成重大山洪灾害。

(二)Ⅱ级应急处置

当发生重大山洪险情、出现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时,应及时发布该预警,启动应急处置。

万东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山洪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万东镇各成员单位紧急投入抢险救灾,按预定路线迅速转移受困群众和重要财物,设置临时住所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各有关村(社区)在1小时内向万东镇人民政府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汛情、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长要靠前指挥,并请求区应急局参与山洪灾害抢险工作。

保护生命线工程,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根据山洪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在邻近区域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队伍。

5.6.3Ⅲ级响应

(一)Ⅲ级响应情况:2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或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造成较大山洪灾害。

(二)Ⅲ级应急处置

当预警区域降雨量达到准备转移预警指标时,应发布该预警,启动应急处置。

万东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山洪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本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

各村(社区)收集水文、气象部门实时汛情,密切注视汛情发展趋势;做好转移受困群众和财产及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的准备工作;做好灾情收集和汇总,在12小时内向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报告。

必要时,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副组长要靠前指挥,并请求区应急局参与抢险工作。

5.6.4Ⅳ级响应

(一)Ⅳ级响应情况:1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2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造成一般山洪灾害。

(二)Ⅳ级应急处置

由各村(社区)负责人主持会商,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发展变化,加强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必要时,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派人到现场指导。

有关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镇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分散转移为辅。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在汛期来临之前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期间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转移路线应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6.3转移宣传

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家每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4转移安置方式

对群众的安置方式可根据灾情的程度进行安置,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如果受灾在五户以下者,可以鼓励他们投靠亲戚或者就近安置在邻居家里,等灾情过了之后再在政府的帮助下重建家园。二是受灾超过5户,可以实行搭建帐篷的方式对灾民进行安置,同时要保证灾民的生活和医疗物资的到位,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三是采取永久安置的方式,根据危险区和安全区的划分,对于在危险区且有搬迁能力的群众,政府可以鼓励他们搬迁到安全区生活,并在搬迁时酌情给予一些补助。

6.5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社区)、社干部层层包干责任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根据山洪预警信息,在组织人员转移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镇、村(社区)防御机构责任人必须到岗指挥,严禁临阵缺岗。

(二)转移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残孕幼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严禁争先恐后,不服从指挥。

(三)严禁在转移线路上搭建任何影响通信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破坏安置地点的正常使用。

(四)严禁将用于转移安置的工具或器材挪作他用。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1.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向群众发放明白卡,提高认识,以便在灾害来临时能够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的转移。

7.1.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人员救护等。

7.1.3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

(1)救助装备准备:如应急灯、雨衣、救生衣、救生圈、胶鞋等。

(2)资金准备:镇政府每年都要从财政资金中抽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来防汛工作,如购买救灾装备、救灾物资等。

(3)物资准备:如帐篷,日常生活用品等。

7.2抢险救灾

7.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7.2.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7.2.3一旦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7.2.4在灾情中,如果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7.2.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要作好临时安置,并对其发放粮食、衣物等,并且要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

7.2.6及时与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局、交通、电信等部门联系,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在汛期来临以前,镇里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水库、山坪塘等进行全面普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起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8.2.2组织危险区的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8.3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特制定了以下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8.3.1奖励: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及时提供实时防汛信息和分析预报准确,并减少洪灾造成损失;

(二)积极组织、实施防洪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三)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

(四)大力推广应用防洪新技术、新产品;

(五)开展防洪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

8.3.2责任追究:

对实施本预案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由所在单位或有权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条件组织防洪而不作为,在防洪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拒不服从防洪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处置预案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抗洪款物的;

(四)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8.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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