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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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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29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网页下载https://ws.cq.gov.cn/jz/wsslz/)。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3380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林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镇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补贴信息等基本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预算决算信息20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10条,工作动态信息64条,危房改造信息1条,涉农领域信息25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2条,其他社保、民政等信息73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要求,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发布《石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问题解答,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石林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2023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并及时进行回应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常态化更新石林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落实“三审三校”程序,今年共发64条工作动态信息,便于公众了解石林镇工作动态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石林镇政府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维护和管理。一是严格专人管理,按要求规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定期更新栏目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落实专人指导和协助群众开展政府信息查询,保障了各领域工作及时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加强对平台日常管理,对石林镇子网开展定期巡查。

(五)监督保障。根据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范围,不定期对科室制定和发布的信息进行督查、考核。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推动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2023年完成各类整改2件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按时上报各栏目信息,着力提升重点领域发布信息质量,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技能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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