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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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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30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网页下载(https://ws.cq.gov.cn/jz/wsslz/)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3380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胜利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一年来,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镇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条,其中,政策文件16条、预算决算信息1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10条,工作动态信息36条,其他社保、民政等信息267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要求,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发布《石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问题解答,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石林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2022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常态化更新万盛石林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落实“三审三校”程序,今年共发布36条工作动态信息,便于公众了解石林镇工作动态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按要求填写《石林镇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审批表》,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加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力度,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特别是对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履职依据进行了更新。

(五)监督保障。明确专人加强对平台日常管理,开展信息更新保障、日常巡网等工作,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尽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22年完成各类整改1件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三审三校”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提高,公开意识仍需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三审三校”制度的执行和业务人员素养。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级、区级要点任务分工的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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