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根据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镇补贴兑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1. 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2. 补贴依据。本次补贴依据以确权耕地面积计算。
3. 补贴标准。按73.6元/亩标准进行补贴。
4. 补贴程序。根据耕地面积和今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将各村社所属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等主要信息按镇、村、社,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补贴。同时,做好公示照片等相关工作资料的保存。
三、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完成补贴方案要求。积极完成各级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补贴工作实施。
(二)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严格按程序实施资金的审核、兑付工作,对于补贴未能成功发放的农户,各村要及时与农户沟通,查找原因,上报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调整记录,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补贴工作职能职责。村、社各级补贴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镇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强审核责任,做好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村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利用村务公开栏、印发资料、社员微信群、大喇叭等多种方式、渠道,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补贴信息公示,把“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积极配合项目监管。严格遵守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支持配合镇级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要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违法违规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区级、镇级相关部门的抽查检查工作,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四)做好2025年数据备案工作。各村要落实好审核责任,在今年年底前认真做好各村耕地面积核实工作,为2025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五)做好补贴问题解答处理工作。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问题,各村务必切实履行解释处理职责,对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了解,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