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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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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根据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46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石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2024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镇补贴兑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1. 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2. 补贴依据。次补贴依据以确权耕地面积计算。

3. 补贴标准。73.6亩标准进行补贴。

4. 补贴程序。根据耕地面积和今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将各村社所属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等主要信息按镇、村、社,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补贴。同时,做好公示照片等相关工作资料的保存。

三、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完成补贴方案要求。积极完成各级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补贴工作实施。

(二)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严格按程序实施资金的审核、兑付工作,对于补贴未能成功发放的农户,各村要及时与农户沟通,查找原因,上报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调整记录,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补贴工作职能职责。村、社各级补贴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镇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强审核责任,做好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村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利用村务公开栏印发资料、社员微信群、大喇叭多种方式、渠道,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补贴信息公示,把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积极配合项目监管。严格遵守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支持配合镇级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要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违法违规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区级、镇级相关部门的抽查检查工作,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四)做好2025年数据备案工作。各村要落实审核责任,在今年年底前认真做好各村耕地面积核实工作2025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做好补贴问题解答处理工作。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问题,各村务必切实履行解释处理职责,对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了解,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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