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9〕3号)和区安委会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为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的工作目标实现。
三、主要任务
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监管、行政许可、专项整治、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应急救援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主要体现本领域、本行业何种情况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何种情况列为一般监督检查的对象;实施监督检查的频次(含行政处罚、整改复查);具体检查所占比例情况。
(二)重点检查安排(**天)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时间安排;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应当针对监管对象的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等级,以月度为单位,安排检查频次。检查频次应当保证红色等级和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每季度至少1次,橙色等级的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黄色等级的企业每年至少1次,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蓝色等级的企业每两年至少1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以上频次应当在保证最低检查次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监管重点适当增加。随机抽查应当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重点抽查范围和具体抽查个数。
监督检查分类分级原则。依据行业相应标准,分别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重大风险等级(红色)、较大风险等级(橙色)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上一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非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指一般风险(黄色)和低风险(蓝色)等级生产经营单位。
(三)一般检查安排(**天)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时间安排;其他事项。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如下: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查
计划检查的数量占本年度确定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70%(高危行业企业要优先纳入此项范围),随机抽查的比例为30%。随机抽查对象在本行业领域的所有监管对象中抽取(不包括已列入本年度计划检查的单位),只确定数量,具体对象在每月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中明确。
五、监督检查计划工作保障
(一)坚持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按照既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坚持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各村(社区)按照既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抓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扎实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安委会办公室。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分级履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各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和联系村(社区)监督检查任务的落实。
(二)依法严格处罚。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三)注重检查效果。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附件:1.石林镇监督检查人员名单
2.石林镇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3.2024年应急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平安建设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
5.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
6.2024年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
7.2024年综合执法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
8.2024年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9.2024年党政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
10.2024年农业服务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11.2024年乡村振兴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12.2024年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
13.2024年石林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监督检查计划
14.2024年卫生健康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