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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石林镇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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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1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5.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6.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7.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机构核定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单位实有在职人数2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3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2.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3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86万元,农林水支出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3.6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纪检监察、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2.86万元,主要用于清扫保洁。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3.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单位无上年执行数,主要原因为以往年度未独立核算,并入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022年起,根据“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竹,联系方式:023- 4833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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