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073984579X2/2023-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万盛石林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2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2 |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综合执法、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旅游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养老保险和乡村振兴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旅游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水利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旅游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水利服务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085.67万元,支出总计2085.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91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08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91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6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08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91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等。其中:基本支出1414.60万元,占67.8%;项目支出671.07万元,占32.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5.6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4.91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35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税收和非税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17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公共安全收入、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和商业服务业收入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35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增加平安及法治建设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17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25万元,占2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63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等。
(2)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占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平安及法治建设项目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26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3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等。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5.69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7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等。
(5)卫生健康支出87.01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支出等。
(6)城乡社区支出25.14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
(7)农林水支出471.27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2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等。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00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产业扶持发展资金等。
(9)住房保障支出50.4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0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及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1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10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清扫保洁专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1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增核一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7万元,增加34.5%,主要原因是增核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2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6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3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偶发疫情影响及厉行节约,减少 会 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受偶发疫情影响及厉行节约,减少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82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9.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主要用于采购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外包服务项目、水利抗旱救灾项目、庙坝村罗簧沟 高 山 生态农产品示范园建设项目、机关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星台村社级道路硬化项目以及星台村环境提升项目。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671.0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有利于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109-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陈竹 |
联系电话 |
023-48338002 |
自评总分 |
100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1620.80 |
2085.67 |
2085.67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 节 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证基本人员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保证日常基本支出,保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保证政府和村居工作经费。 |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 节 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证基本人员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保证日常基本支出,保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保证政府和村居工作经费。 |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 节 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证基本人员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保证日常基本支出,保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保证政府和村居工作经费。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权重 |
是否调整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
1 |
年初指标 |
服务群众数 |
11000 |
人数 |
≥ |
30 |
否 |
11000 |
30 | ||||||||||||
2 |
年初指标 |
特困人员保障数 |
80 |
人数 |
≥ |
10 |
否 |
80 |
10 | ||||||||||||
3 |
年初指标 |
解决疑难信访案件 |
700 |
件 |
≥ |
20 |
否 |
700 |
20 | ||||||||||||
4 |
年初指标 |
村(居)管理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 |
= |
10 |
否 |
100 |
10 | ||||||||||||
5 |
年初指标 |
增加就业人数 |
50 |
人数 |
≥ |
15 |
否 |
50 |
15 | ||||||||||||
6 |
年初指标 |
乡村生活环境合格率 |
90 |
% |
≥ |
10 |
否 |
90 |
10 | ||||||||||||
7 |
年初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 |
≥ |
5 |
否 |
95 |
5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石林镇村社区组织经费保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109-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陈竹 |
联系 电话 |
023-48338002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311.02 |
334.92 |
334.92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10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纪检监察监督员及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保障村(社区)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社区)环境满意度达95%以上;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保障村(社区)安全巡逻检查覆盖率达100%;及时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
保障10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纪检监察监督员及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保障村(社区)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社区)环境满意度达95%以上;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保障村(社区)安全巡逻检查覆盖率达100%;及时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
保障10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纪检监察监督员及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保障村(社区)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社区)环境满意度达95%以上;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保障村(社区)安全巡逻检查覆盖率达100%;及时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权重 |
是否调整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
1 |
年初指标 |
食 药品抽查检测任务完成率 |
100 |
% |
≥ |
10 |
否 |
100 |
10 | ||||||||||
2 |
年初指标 |
补助村级工作人员数 |
43 |
% |
≥ |
10 |
否 |
43 |
10 | ||||||||||
3 |
年初指标 |
每月补贴支付及时率 |
100 |
% |
≥ |
15 |
否 |
100 |
15 | ||||||||||
4 |
年初指标 |
村居日常工作监督参与度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
5 |
年初指标 |
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率 |
95 |
% |
≥ |
15 |
否 |
95 |
15 | ||||||||||
6 |
年初指标 |
社区安全巡逻检查覆盖率 |
98 |
% |
≥ |
20 |
否 |
98 |
20 | ||||||||||
7 |
年初指标 |
辖区居民对工作人员满意度 |
98 |
% |
≥ |
10 |
否 |
98 |
10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石林镇城乡环境管理专项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109-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陈竹 |
联系 电话 |
023-48338002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 | ||||||||
182.86 |
100.56 |
100.56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辖区内垃圾清运次数大于365次;对辖区道路常态化保洁覆盖率达100%;辖区清洁卫生保持度达95%;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辖区内垃圾清运次数大于365次;对辖区道路常态化保洁覆盖率达100%;辖区清洁卫生保持度达95%;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辖区内垃圾清运次数大于365次;对辖区道路常态化保洁覆盖率达100%;辖区清洁卫生保持度达95%;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权重 |
是否调整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
1 |
年初指标 |
垃圾清运次数 |
365 |
次 |
≥ |
15 |
否 |
365 |
15 | |||||
2 |
年初指标 |
基础设施维护率 |
100 |
% |
≥ |
10 |
否 |
100 |
10 | |||||
3 |
年初指标 |
清扫保洁覆盖率 |
100 |
% |
= |
10 |
否 |
100 |
10 | |||||
4 |
年初指标 |
清扫保洁工作每月完成及时率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
5 |
年初指标 |
生活垃圾清运及时率 |
100 |
% |
≥ |
15 |
否 |
100 |
15 | |||||
6 |
年初指标 |
辖区清洁卫生保持度 |
95 |
% |
≥ |
20 |
否 |
95 |
20 | |||||
7 |
年初指标 |
居民对辖区清扫保洁工作满意度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村级组织经费保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109-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陈竹 |
联系 电话 |
023-48338002 | |||||||||||
资金 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238 |
255 |
25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村干部、本土人才、村兽防员、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保障村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丰富辖区居民文体生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
保障村干部、本土人才、村兽防员、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保障村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丰富辖区居民文体生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
保障村干部、本土人才、村兽防员、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保障村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丰富辖区居民文体生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权重 |
是否调整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
1 |
年初指标 |
补助村级工作人员数 |
43 |
人数 |
≥ |
20 |
否 |
43 |
20 | |||||||
2 |
年初指标 |
补助村级数量 |
8 |
个 |
= |
20 |
否 |
8 |
20 | |||||||
3 |
年初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90 |
% |
≥ |
20 |
否 |
90 |
20 | |||||||
4 |
年初指标 |
村管理工作完成及时率 |
90 |
% |
≥ |
20 |
否 |
90 |
20 | |||||||
5 |
年初指标 |
群众对村管理工作满意度 |
98 |
% |
≥ |
10 |
否 |
98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 纳 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 竹 023-483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