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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73984579X2/2022-001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石林镇
[ 成文日期 ] 2022-11-03 [ 发布日期 ] 2022-11-03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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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03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质量。

3.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会交办的其他事。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机构核定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3人。2021年年末本门实有在职人数3人。

(三)单位构。

本部门无下级预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30.76万元,支出总计1,53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税收和非税收入下降。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3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税收和非税收入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1,530.7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53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36.05万元,占80.7%;项支出294.72万元,占19.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0.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4.52万元,下降12.8%。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税收和非税收入下降,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税收和非税收入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具体为工资策调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5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1万元,增长1.2%。主原因是增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工资政策调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54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2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二是增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89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开展文化活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7.41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1万,下降11.9%,主要原因是临困救助减少、工资政策调整等。

(4)卫生健康支出64.87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增后医疗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24.86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万元,下降20.8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

(6)农林水支出369.04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减55.79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等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85.71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标。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46万元,占2.4%,较年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3.6%,主要原是厉行节俭,节省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及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1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1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5万元,下降26.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2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60.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4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2021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6元,车均购置费0.00元,车均维护费2.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1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受偶发疫情影响及厉行节约,减少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出0.4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受偶发疫情影响及厉行节约,减少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少24.33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7.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外包服务项目、村公路建设项目、村级产业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抗旱应急供水保障工程施工项目以及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294.7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资金监管,有利于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竹

联系

电话

023-48338002

自评总分

100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512.85

1530.76

1530.7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保障全镇82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社区干部补贴、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和村组织办公经费补助三项及其他必要支出包括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其他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党小组长等。
2.
主要解决全镇10个村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村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
3.
保障特困人员基本医疗及临时救助等民生项目

1.保障全镇82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社区干部补贴、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和村组织办公经费补助三项及其他必要支出包括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其他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党小组长等。
2.
主要解决全镇10个村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村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
3.
保障特困人员基本医疗及临时救助等民生项目

1.保障全镇82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社区干部补贴、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和村组织办公经费补助三项及其他必要支出包括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其他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党小组长等。
2.
主要解决全镇10个村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村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
3.
保障特困人员基本医疗及临时救助等民生项目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权重

是否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1

年初指标

村(社区)干部补贴保障人数

51

10

51

9

2

年初指标

村(社区)其他干部补贴保障人数

143

10

143

9

3

年初指标

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受益人数

939

10

939

9

4

年初指标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0

10

0

9

5

年初指标

保障村(居)委会政策运转个数

10

10

10

9

6

年初指标

信访案件处置率。

100

10

100

9

7

年初指标

医疗救助覆盖率

100

10

100

9

8

年初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扶持创业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居民参保指标完成率。

100

10

100

9

9

年初指标

维护市政基础设施率。

100

10

100

9

10

年初指标

办理群众事务及时率

95

5

95

9

11

年初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5

95

10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村(社区)组织运转

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

人民政府

自评

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竹

联系

电话

023-48338002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273.33

238.52

238.5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纳入补贴范围的其他干部(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等)补贴,保障村(社区)日常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丰富辖区居民文体生活,抓好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纳入补贴范围的其他干部(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等)补贴,保障村(社区)日常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丰富辖区居民文体生活,抓好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纳入补贴范围的其他干部(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等)补贴,保障村(社区)日常运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丰富辖区居民文体生活,抓好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权重

是否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指标

村(社区)干部补贴保障人数

51

30

42

30

2

年初指标

村(社区)其他干部补贴保障人数

143

30

114

30

3

年初指标

保障村(居)委会政策运转个数

10

30

8

30

4

年初指标

办理群众事务及时率

95

5

95

5

5

年初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5

95

5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村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

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

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竹

联系

电话

023-48338002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208.88

194.8

194.8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重点保障项目包括村干部补贴、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和村组织办公经费补助三项及其他必要支出包括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其他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党小组长等补贴

重点保障项目包括村干部补贴、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和村组织办公经费补助三项及其他必要支出包括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其他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党小组长等补贴

重点保障项目包括村干部补贴、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和村组织办公经费补助三项及其他必要支出包括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其他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党小组长等补贴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权重

是否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

指标

村干部补贴保障人数

42

30

42

30

2

年初

指标

村其他干部补贴保障人数

114

30

114

30

3

年初

指标

保障村委会政策运转个数

8

30

8

30

4

年初

指标

办理群众事务及时率

95

5

95

5

5

年初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5

95

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38002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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