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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73984579X2/2021-00090 [ 发文字号 ] 石林府发〔2021〕52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石林镇
[ 成文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林镇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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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府发〔2021〕52号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林镇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镇属事业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石林镇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石林镇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95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渝綦检建〔2021〕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约束和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明显规范,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和触电亡人事故。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范围为老旧小区和单体楼栋。

(二)整治对象: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三、整治时间和具体安排

本次整治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事业单位)配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单位、各村社、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深入老旧小区和单体楼栋等部位,开展全覆盖摸底核查,摸清“问题区域、问题楼栋、问题住户”情况,逐楼、逐户、逐人宣传引导,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形成动态管理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1日—12月1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对摸排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通过“劝导、警示约谈、联合执法、集中充电管理”等举措,依法督促整改。所有集中整治的部署及过程相关工作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四)固化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5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采取措施,有效制止“飞线充电”现象。

一是应急办牵头,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相关科室(事业单位)、村(社区)等,部署有关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立即启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规建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督促辖区有物业管理场所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情况的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区域,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三是应急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加快对辖区无物业管理场所(如老旧小区、单体楼栋等)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情况的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区域,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法规意识。

一是应急办、规建办等要督促各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进入楼栋和群众家中,深入宣传“飞线充电”的严重危害性。二是要采用宣传车街头派发宣传单、社区定点挂横幅张贴栏宣传等方式,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通过安全法制宣讲、公开宣讲、院坝会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四是应急办、规建办要指导村(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加大建设投入,不断满足群众充电需要。

一是规建办牵头,应急办、经发办等配合,加大建设规划力度,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灯的功能安全充电设施。二是要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更多的配套充电设施;在老旧小区和单体楼栋区域设立指示牌等方向性标志,引导居民在周边单位或场所的共享充电装置进行规范充电。

(四)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定期与区级相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治理问题。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应急办、平安办、石林派出所等要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民警等基层治理人员作业,使“飞线充电”整治工作持续化、常态化。三是应急办指导各村(社区)将严禁“飞线充电”写入居民公约等道德规范,帮助建立长效管制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石林镇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由应急办、经发办、规建办、石林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单位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整治工作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纪委、应急办要加大对辖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石林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事故的,将深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从严从重倒查追究各环节相关监管责任单位、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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