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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2020年秋冬季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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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15

为深入贯彻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全区秋冬森林防灭火工作,按照《重庆市2020年秋冬季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森防指〔2020〕13号)、《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20年秋冬季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万盛森防指发〔2020〕4号)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国家森防指指挥部署,坚决防范遏制辖区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保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巩固今年春、夏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果,确保实现全镇全年森林防灭火目标任务,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时间方式

根据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时间2020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

石林镇成立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林业分管领导、应急管理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应急管理办、农业服务中心、石林派出所、民政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镇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万承学兼任办公室主任,尤正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重点治理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整治7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根据自身森林防火实际,特别是近几年9-12月发生过森林火灾的村,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行动,力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有关科室,特别是石林派出所、民政、旅游、应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形成打击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认真分析违法用火特点规律,加强对林缘、工地、景区等重点区域,驴友、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及重点时段的巡查、监控。加强智能监控、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请于10月14日、11月13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12月12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1163007035@qq .com)。

联系人及电话:汤先军,18723515045。

附件: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各村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派出检查组个数

参与人数


发现、制止违法用火起数


其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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