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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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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30

按照《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万盛经开扶办发﹝2020﹞66号)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扶领发﹝2020﹞10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动态调整和标注

1. 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2、3)。

2. 监测对象识别录入和标注。对新发生的监测对象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二)扶贫对象、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 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2. 监测对象跟踪监测。采集并录入监测对象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3. 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其中识别不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对其中当年识别无误的,重点采集完善2020年度相关数据信息。

(三)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

针对脱贫攻坚专项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结合全区“收官大决战”,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标准和流程

(一)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和流程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和流程要严格遵守《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规定。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具体标准为“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2020年度重庆市扶贫标准线(收入标准)4000元。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流程,严格执行“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流程,贫困户识别必须由农户自愿申请,贫困户脱贫退出必须由相关行业部门联合确认。

(二)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流程

监测对象识别标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重庆市执行人均纯收入6000元)左右的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动态出现问题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监测对象识别流程:通过农户主动申报、村干部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并进行村级公示,由驻村干部、村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录入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行业部门筛查比对,区扶贫办审定并将名单返回各有关镇,镇扶贫办组织镇村干部、信息员再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区扶贫办对各镇监测对象适时组织检查抽查。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程序:镇研究决定形成会议记录,行业部门比对,报区扶贫办审核无误后再向市扶贫办报备,并在信息系统标注风险消除。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9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印发文件,举办业务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0月9日,全面开展政策宣传,确保100%农户知晓。

10月10日至10月12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民主评议会,50%以上在家农户参加民主评议会,对提出贫困户(含返贫户)申请的对象进行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经2/3参会人员表决同意后提出初选名单,并在村民小组内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

10月13日至10月20日,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对村民小组初选名单组织开展入户核实和信息采集;同时对提出边缘易致贫户申请的对象开展入户核实和信息采集。帮扶干部入户测算帮扶对象上年度收入情况,并进行信息采集,将收入测算结果和信息采集表交村委会。

10月18日至10月20日,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对入户走访排查后提出的监测对象初步名单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7天)。

10月28日,各村将民主评议结果和初步形成的监测对象名单报镇级审核。

10月28日至10月29日,镇扶贫办组织规建办、卫健办、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等科室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和初步形成的监测对象名单进行联合审核。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1日镇扶贫办向区扶贫办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并于11月8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9日至15日,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各村进行信息核实,镇扶贫办进行数据清洗。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时间更紧、任务更重,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和有关科室(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吃透政策,用更高的质量、更高的水平完成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为脱贫成果巩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各村要坚持脱贫标准,严格按照“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流程和“一出三不出”的标准,进行贫困户的识别和退出。在全镇规定的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安排,把好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紧盯脱贫攻坚专项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对问题较多的村“开小灶”实行“靶向式”指导。进一步配强信息员队伍,及时调整信息员,将驻村干部、本土人才纳入信息员队伍。镇扶贫办成立数据审核专班、落实专员,把好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关口,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严格较真碰硬,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追责问责,坚持谁操作、谁审核、谁出错、谁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责任链条,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全面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和对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认真总结建档立卡工作过程中的经验,镇扶贫办按时向上报送工作总结。用好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分析比对,全面挖掘扶贫大数据“金库”,呈现脱贫攻坚成效,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强力保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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