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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镇2020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日期: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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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13

第一章  预案总则

一、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地区由于降雨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石林镇是一个山洪灾害频发的地区,为全力以赴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序组织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保障辖区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本镇实际进行编制。

三、编制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二)坚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三)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村、社责任制。

(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力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

本镇内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山洪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以及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等。本预案适用于防御以上几类灾害。

五、预案编制

本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通过调查了解石林镇境内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和安全区;确定防御指挥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信设施、设备,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形成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覆盖面广、结构完整、反应灵敏、处置科学、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规定转移安置要求,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拟订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本预案由石林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一)河流分布

石林镇境内六条溪流。罗黄沟河:发源南天门山峰脚下的徐瓦房,经罗黄沟、陈家沟、孔家沟至两河口汇集,流入下游的刘家河;龙洞河:发源南天门东侧的祝家山石板桥,经水卡子、团山堡、田湾至两河口汇集;穿洞河:发源于星台村的笔架山,经龙孔头暗河在大浪穿出,流入刘家河下游;干溪沟河:发源于农林村的红关箐,经鱼池、新田、长湾、万东镇五里村入鱼田堡小河;木鱼洞河:发源于白花村寨子岩,由木鱼洞溢出,再流入卷洞门暗河,于中猪喉处汇入鲤鱼河上游;龙门槽河:发源于南天门南侧的深沟,经茶园、龙门槽于下猪喉处汇入鲤鱼河中游。

 (二)气象、水文条件

石林镇属云贵高原与四川盆地衔接的边壁地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降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初夏多雨,夏热伏旱,秋多绵雨,冬季云多日照少,镇境内三级坡梯间气温差异较大,南天门山峰以南北两面划分,南面受黔北地区气候影响大,北面受四川盆地亚热带气候影响大。特别是夏冬两季气候变化时,南北两面反映各异,但总降雨量、气温相差小。

(三)地质地貌

石林镇全境为中低山区、境内最高山峰南天门海拔1664米、最低河谷当湾海拔350米。南天门峰北面座落两河、星台、农林、茶树、石鼓五个村,幅员52.57平方公里,南面座落白花、茶园两个村,幅员41.20平方公里,全镇呈拱掌地形,东南高、西北低,落差1300米的陡坡山地中形成大致的三级坡梯。

二、地理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东经106度,北纬28度的万盛经开区南部,距万盛经开区17公里,与贵州省桐县羊蹬镇接壤。幅员面积94平方公里,镇辖有8个行政村,2个社区; 49个农业合作社,总人口10801人,农村劳动力7123个;全镇土地总面积135437.25亩,其中耕地28116.5亩,林地9146.78亩,经果林面积2335亩,25度以下的土地41960亩。

三、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我镇的山洪灾害多以山体滑坡、崩塌为主。地质灾害的发生多具继承性、间歇性和滞后性,多数是因暴雨引发产生。

四、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一)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镇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在辖区加大防灾知识的宣传力度,各个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努力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和遇险逃生技能。

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完善辖区安全预警系统,组建预警、观测队伍,对重点危险地区实施及时监控。按照洪水发生的量级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将洪水等级和抢险救灾级别划分为四级。即:特大暴雨洪水——特别重大(Ⅰ级);重大暴雨洪水——重大(Ⅱ级);较大暴雨洪水——较大(Ⅲ级);一般暴雨洪水——一般(Ⅳ级),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洪水等级和预警级别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确认并向社会发布,对于重大、特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较大或跨区域、影响面宽、隐患十分突出的一般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市应急办备案;其它一般预警信息由镇自行发布,并报区应急办备案。

结合辖区实际,我镇制定防洪工作预案、成立防洪指挥机构、落实各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作好安全防预工作。各村组建10人左右的防洪抢险应急队伍,结合各村实际,准备好必要的防汛、防灾器械等,一旦发生灾情,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灾、疏散群众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建立和落实村级防洪、防灾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在汛期向地质滑坡地带的单位、居民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敲响安全警钟。

(二)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针对辖区实际,我镇对山洪沟、泥石流及滑坡等易发地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逐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但由于辖区属中低山区,其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给我们的排查增加了难度,随时可能产生新的滑坡隐患地段。

第三章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情况,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第四章  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为切实做好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成立以镇长任指挥长,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的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部成员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需要,由镇机关各科室责任人、各村(社区)负责人、辖区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各个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具体负责本村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二、职责和分工

(一)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机关各科室、村(社区)要各司其职、齐心合力,有效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服务中心,由水利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二)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职责

各村(社区)、居委会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在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镇防御指挥部或有关科室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做好本辖区的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

监测组:负责本镇区域内雨水情的监测工作及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及时提供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信息组:负责对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按照山洪灾害防预预案和人、财、物总体情况,负责做好抗洪抢险人、财、物的调度工作,确保抗灾工作迅速、有效的进行。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必要时刻强制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保障组:按照区、镇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负责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要听从命令、统一安排,有序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各危险区域要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地形地质条件分析确定本辖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我镇的临界雨量值:10分钟:10-15mm,30分钟:20-25mm,1小时:38-42mm、3小时:45-50mm,6小时:60-65mm,24小时:80-95mm。

二、时实监测

(一)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二)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三)监测系统的设立:辖区监测系统主要包括村、社预警监测小组、信号发送员、义务安全巡查队伍等。各个村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利用现有简易测量设施,拟订监测方式,坚持每天巡视,落实专人,实施时时监控,发现灾情隐患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力争避免重大灾害事故。同时,建立和落实镇山洪灾害防御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各村(社区)每月将值班表上报镇水利服务中心。

三、通信保障

(一)辖区防洪防灾工作人员采用的主要通信方式为:锣鼓号、手机、电话、传真、Internet网络等。

(二)建立健全镇级防洪防灾信息通信反馈网络。对于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隐患,村社监测组应立即向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报告,同时,做好隐患点实时监测。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实地查看后,向镇级山洪防御指挥部报告,经现场勘察后,制定整改方案,反馈村社。

(三)逐步建立镇级山洪灾害各类数据汇集及信息共享平台。

四、预报预警

(一)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二)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三)预警启用时机:①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②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③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④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镇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①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区→镇政府→村→社→户的次序进行预警。②如遇紧急情况(滑坡、山塘溃坝等)可直接报告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五)预警方式:辖区一旦发生山洪灾害,相关工作责任人应立即发射信号报警。对于一般性的山洪灾害,应采用手机、电话等发送预警信号;对于较大的山洪灾害,采用锣鼓号、手机、电话等发送预警信号。

第六章  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

(一)辖区需要转移的人员转移至地质稳定的地区。

(二)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三)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不能及时修补的应改变转移路线。

(四)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

(五)灾情发生后,对于因洪水导致房屋倒塌,无栖身之地的居民,采取以下安置方式:对于5户以下受灾人员采取对户安置的方式即鼓励其投靠亲戚;对于5户以上的受灾人员,搭建临时帐篷进行安置;对于本身有一定搬迁能力的受灾人员,采取重新迁出,永久安置的方式。

二、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社干部层层包干责任的办法实施,确保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第七章  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一)通过组织召开居民院坝会议,利用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居民防灾意识。

(二)镇级抢险救灾工作机制:

   

镇抢险救灾工作人员及职责

应急救援

一组

组长:犹春其

副组长:任君良  成员:蔡明桥、毛超、税愈婷、赵桂英、李泽云、万承学、杨廷灿、令狐昌明、李达福、翁良芳

二组

组长:邓  聪

副组长:曾辛海  成员:王飞、夏波、王蓉、高星、尤正勤、汤先军、李新意、犹进、王维易、张凯凯


组长:张真柏

副组长:雷亚波  成员:万志坤、罗忠生、黄河、李宗游、刘蕾、李莉、胡锐、邓璐、宋彦辰、肖廷玉、杨平

后勤保障


组长:沈庭建

副组长:郭小仕  成员:肖盼、呷底江、梁光辉、成绍隆、李继贤、梁建梅、何濛、蔡佳

信息组


组长:娄方娥

副组长:郎静宇  成员:杜华鲜、张桔、犹进、邹国银、陈竹、刘邦国、王桦、甯光模

测组


组长:陈 科

副组长:李 正   成员:梁小凤、王桦、梁正兴、彭锦、张渝、何静、娄方方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立即执行防洪抢险救灾程序:

1.防洪指挥部成员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应急抢险队伍、工作组成员各就其位。

2.转移组按预定路线迅速转移受困群众和重要财物,设置临时住所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3.信号发送员在1小时内向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4.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时收集汛情、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5.必要时,请求区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参与抗洪抢险。

6.保护生命线工程,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7.根据防洪抢险救灾的需要,在邻近区域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队伍。

8.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

(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制定山洪灾害救援方案,配备必要的医疗救助装备;号召辖区有关单位本着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资源共享的原则作好资金和铁丝、编织袋、复合编织布、木料、探照灯、油料、砂石等救灾物资的筹备。

二、抢险、救灾

(一)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御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二)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三)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四)灾情结束后,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对污染物进行收集与处理,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五)灾情发生后,保障组要切实作好粮食、衣物等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解决灾民临时生活困难;要及时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洪水过后大规模的疫情爆发。

(六)根据受灾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协调,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将对全镇范围内山洪灾害点组织开展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值守。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一)对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各村(社区)、社要按照镇里的统一部署安排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召开户长会议,利用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开展宣传;二是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告居民书,并张贴于院坝,力求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提高辖区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和遇险逃生技能。

(二)各村(社区)要组织受灾害威胁地区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三)各村(社区)应每年进行常规防灾演习,演习范围、内容由各村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三、强化工作纪律

进一步强化石林镇汛期工作纪律:一是值班室24小时不准离人;二是防汛工作责任领导和人员不准关闭通讯工具和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三是对重点滑坡地段的监测不准离人;四是地质滑坡引起的危房不准住人;五是防汛预案不准纸上谈兵;六是按规定及时上报实情不准延误;七是上报实情不准虚报瞒报错报漏报;八是安置人员切实履行好安置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实行从重从快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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