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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工作组行动方案

日期: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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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市减灾委员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的相关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市减灾委员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的相关要求,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工作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掌握事故灾害重大风险,精准实施防范化解,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减少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防范水平总体提升、灾害亡人数量平稳减少、灾害损失有效控制、灾后保障重建有力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本次攻坚战的日常材料汇总、上报。

(三)阶段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统一部署,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实施两年攻坚行动。

1. 准备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

2. 实施阶段(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前)。全面落实明确的工作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镇专项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统揽和考核。

3. 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前)。总结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工作制度,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认真辨识风险排查隐患,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切实解决突出、重大问题,确保防范化解目标完成。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分类管理、全面管控”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格局。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要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化解。镇辖区各企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的全面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强化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推动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解决问题,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的责任;落实各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责任。严格企事业单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公告、培训、管控,认真建立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加强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处置,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

(二)研判风险,建帐建库。

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村(居)要强化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临灾研判,加强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建设施工、旅游、涉尘涉气涉火涉电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部位研判。要建立重大风险清单台账,并将研判的重大风险分行业领域及时上报镇安委会和区级各主管部门。

各企业要按系统、区域、工艺流程、重点环节或部位、重大活动等划分辨识单元,从人、设备设施、物料、工艺、环境、管理等方面,恰当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全面开展风险辨识,排查风险点,找到危险源,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风险空间分布图,形成本单位风险清单台账,建立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致害因素、等级、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内容的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库”。当存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人、环境、管理等因素出现重大变化和在危险作业活动前,要及时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企业单位辨识出的重大风险必须形成清单及时报告镇、区级主管部门。

(三)分级管控,防范化解。

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要在安全风险研判基础上,运用定性或定量方法,按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确定各风险点风险等级,也可对应按红、橙、黄、蓝4种颜色确定或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确定。国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已颁发重大风险判定标准并发布清单的,清单所列风险必须作为重大风险管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要建立完善重点灾害区和重大隐患的一线监控人员警情即时报告制度。要发挥网格员、劝导员监测预警作用。对较大、重大风险影响对象,要组织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并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处置等措施,努力防范化解各方面重大风险。

各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明确不同等级风险的不同层级管控责任,通过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准入、危险源隔离、强化防护措施、改变工艺方法、替换危险因素、场所人员控制、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等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化解。

(四)控增消存,整治隐患。

要针对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和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企业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日周月”制度,严格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测、治理、销号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中的重大或突出问题逐级归集制度,镇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或无力解决的问题,要逐级向上报告归集,请求上一级政府或部门协调组织解决。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风险失控。

镇各分管领导要组织开展各方面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要聚焦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反映出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监管执法;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及时整治隐患,控制重大隐患增量。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严格落实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努力减少重大隐患“库存”。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指导协调、通报约谈、交办督办,把督查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目标的实现。加强基层网格作用发挥,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举报奖励制度,协助全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力量。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资金,保障防范化解工作经费。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管控与整治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巡查督查工作制度,强化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任务的巡查结果运用。严格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年度目标管理,落实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强力推进防范化解各项措施落实、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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