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0009300819U/2022-00136 | [ 发文字号 ] | 南桐府发〔2022〕4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万盛南桐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7-15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桐镇创建区级卫生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桐府发〔2022〕4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桐镇创建区级卫生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南桐镇创建区级卫生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南桐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桐镇创建区级卫生镇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卫生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提升我镇综合形象,确保“创建区级卫生镇”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南桐镇创建区级卫生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健康的论述“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没有全面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指导,以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围绕创建区级卫生镇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切实巩固我镇在国卫复审期间环境卫生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努力改善居民生活与生产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环境保障。
二、总体要求
坚持“镇为龙头、村(社区)为关键、户为基础”的创建形式,遵循“先净化后美化、先城郊后边远、先适用后美观、先地面后地上、先卫生后文明、先治理后管理”的“六先六后”工作步骤,达到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有专业的环卫保洁队伍、有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有考核奖惩机制、有专项经费保障,无暴露垃圾、无散养家畜家禽、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的“五有五无”要求。
三、目标任务
确保今年11月份顺利通过区级卫生镇验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5月)。组织召开卫生创建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升广大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提高知晓率,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发动全民参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至8月)。对照区级卫生镇标准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各成员单位对标对表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10个方面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全面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卫生顽疾,全面清理影响街道面貌的卫生死角,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各村(社区)的每家每院,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缝隙,坚决杜绝盲区。同时做好迎检资料收集归档,基本达到区级卫生镇标准,做好第一轮迎检工作。
第三阶段:迎检冲刺阶段(2022年8月至10月)。区级卫生镇创建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对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达标项目及检查问题反馈清单,认真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检查验收万无一失,全面达标,争取一次性通过区级卫生镇创建暗访和技术评估。
第四阶段:持续巩固阶段(2022年11月起)。加强管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为创建市级卫生镇和国家卫生镇打实基础。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冯永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建飞 党委委员、人大
陈德明 党委副书记(挂职)
王四维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 聪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沈庭建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梁建梅 副镇长
罗 玲 党委宣传委员
李世刚 副镇长
牟 笛 副镇长
成 员:瞿幼琳 经发办主任
宋 洋 民政社事办主任
张茹维 规建环保办主任
徐 峰 财政办主任
张 敏 农服中心主任
傅艳艳 文服中心副主任
沈凤鸣 劳动社保所副主任
秦廷明 执法队队长
广跃刚 村镇中心主任
黄席梅 纪委副书记
陈 松 督查办主任
周桂孜 市监所所长
杨 静 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创卫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监督创卫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组、健康教育工作组等13个工作组。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创卫工作小组,书记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联系部门必须深入到行动第一线,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镇政府将创建区级卫生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资金,压实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狠抓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定期了解工作推进情况,把握工作开展进度。将创建卫生户、村、镇与“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各工作小组要列出工作目标,排出日程表,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人,使卫生创建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实效性。要按照“环境整治”的要求,着重抓好主次干道交通秩序、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禽畜管理、“四害”防控等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周五大扫除、爱国卫生月、卫生村评选、健康知识宣传等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在攻坚克难、破解顽疾上求突破。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做好层层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动员大会、微信、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参观学习等各种渠道宣传创卫的做法和好处,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投身到创卫工作中去,讲卫生、革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卫生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根据卫生镇创建标准,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卫生创建工作。规建环保办要加强城镇功能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村镇中心要加大城市环境的清扫保洁、植绿等工作;农服中心、市监所要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民政社事办和卫生院要积极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流行,开展除害防病和健康教育指导;派出所、执法队要加大非法营运车辆、城镇车辆乱停乱放和城市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文服中心和辖区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等。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镇民政社事办加强对各单位工作开展的协调指导,镇纪委、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形成督查通报。
附件:南桐镇创区级卫生镇分工明细表
南桐镇创区级卫生镇分工明细表
南桐镇创区级卫生镇分工明细表 | |||||
序号 | 任务内容(创建标准) | 分值占比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协助部门 |
一、综合协调组 | |||||
1 | 统筹协调创卫有关工作;负责加强与区卫机构协调对接;根据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根据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2011年版)要求,面向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规范存档迎接检查;完成创卫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梁建梅 | 民政社事办 | 涉及的相关部门 | |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9分) | |||||
1 | 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政府议事日程(0.5 分),实行目标管理(0.5 分),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0.5 分),定期主持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0.5 分)。 | 2 | 梁建梅 | 民政社事办 | 党政办 |
2 | 镇爱卫会组织健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0.5分)。镇政府、村(居)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1 分)。乡镇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0.5 分)。 | 2 | 民政社事办 | 各村(社区) | |
3 | 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查阅资料,每年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整治2 次以上(1分),开展创卫宣传2次以上(1分)。 | 2 | 民政社事办 | 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 | |
4 | 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资料证明(0.5 分)。区县级卫生单位建成率达30%以上(0.5分) | 1 | 民政社事办 | 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 | |
5 | 镇政府常年开设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改率达95%以上(1 分)。随机访问当地居民(村民)50 人,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在90%以上。(1 分) | 2 | 民政社事办 | 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 | |
三、健康教育组(10分) | |||||
1 | 镇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网络,有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1 分)。 | 1 | 梁建梅 | 民政社事办 | 财政办、各村(社区) |
2 | 有指导全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简报、总结,文字和照片资料齐全(1 分)。开展的各种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齐全(培训、讲座、宣传活动、督导检查等)(1 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1 分)。 | 3 | 民政社事办 | 各村(社区)、南桐卫生院 | |
3 |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有课表、有师资、有教案、有课本(0.5 分)。有针对养成学生健康行为的多种健康教育活动(0.5 分)。学校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校内无人吸烟,符合《无烟学校标准》(1 分)。 | 2 | 沈庭建 | 文服中心 | 辖区学校 |
4 | 主要街道、广场、设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2块以上,每季度更换(1 分)。 | 1 | 梁建梅 | 民政社事办 | 各村(社区)、卫生院 |
5 | 镇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有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开展的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文字和照片资料(0.25 分),院内有一定数量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橱窗、电子屏)等,形成良好的健康教育宣传氛围(0.25 分)。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院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无烟头、无人吸烟(0.25 分);符合《无烟医院标准》(0.25 分)。 | 1 | 民政社事办、镇卫生院 | 村卫生室 | |
6 | 有指导全镇开展控烟工作的计划、有反映工作开展的文字和照片资料、有总结(0.25 分);大力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吸烟危害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政府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带头创建无烟环境(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医院、无烟学校)(0.5 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控烟制度和措施(0.25 分),有统一规范的禁烟标识(0.25 分),无烟具、无烟头、无人吸烟、无烟味(0.25 分)。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0.5 分)。 | 2 | 梁建梅 | 民政社事办 | 党政办、文服中心、经发办、辖区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等 |
四、环境卫生组(23分) | |||||
1 | 镇区有比较完善的规划,并认真执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满足工作需要;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行维护经费。(1 分,一项不合要求,扣0.2 分)。查看规划文本和政府批准文件、管理制度汇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文件、职工花名册、工作职责、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年度经费计划和经费落实文件、经费使用情况等资料。 | 1 | 牟 笛 | 村镇中心 | 各村(社区)、财政办 |
2 | 镇区道路普遍硬化,无裸露地面,平整、完好,无坑凼和碎裂(1.2 分,一处不合格,扣0.3 分);人行道铺装率≥80%,护栏、报亭、电话亭等道路附属设施完好(0.8 分,一项不合要求,扣0.4 分);排水设施畅通,无堵塞和污水横流现象,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主、次道路污水全部暗管排放(0.5 分,一项不合要求,扣0.2 分);镇区所有道路及时安装路灯,路灯亮灯率≥90%(0.5 分,未达到,不得分)。实地抽查主、次道路4条,背街小巷2 条,城乡接合部2处,广场、汽车站各1个;查看道路日常维护保养、下水道管网布置、路灯安装及维护保养等资料。 | 3 | 村镇中心 | 各村(社区) | |
3 |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 小时(1.4 分,未达到,不得分);镇区车行道和人行道整洁,垃圾及时清运,无卫生死角和堆存垃圾,无暴露垃圾和明显积尘(1 分,一处不合格,扣0.2 分);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0.2 分,未达到,不得分);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0.4 分,未达到,不得分)。道路清扫保洁检查和第二条检查同步,同时抽查2 个居民社区,垃圾清运、道路洒水和冲洗等环卫作业车辆各1 辆;查看清扫保洁和洒水冲洗作业日志、垃圾清运记录、日常检查考核等资料。 | 3 | 村镇中心 | 各村(社区) | |
4 | 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的要求,合理布局,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日常作业需要(1.2 分,有一类设施数量不足或选址布局不合理,扣0.4 分);废物箱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明显尘土和污迹;垃圾收集站和转运站有专人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垃圾站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内外场地整洁,有消杀措施,无恶臭,无蝇蛆。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的要求(1 分,一项不合格,扣0.2 分);镇区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60%(0.8 分,镇区有旱厕或三类以上公厕比例不合要求,均不得分)。 实地抽查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等处垃圾收集站与垃圾转运站共4座、公共厕所4座;废物箱设置和管理检查与第二条检查同步,查看环卫设施设备清单和日常维护保养及运行管理检查考核记录等资料。 |
3 | 村镇中心 | 各村(社区) | |
5 | 镇区有完善的、满足需要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系统(1分,不能完全满足需要的,扣0.5 分;明显不完善的,不得分);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符合程序,资料齐全,处理场设施设备完善、使用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作业规范,运行资料齐全;二次污染控制较好,污染物排放达标,各项监测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无重大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1分,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合要求或近两年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或安全事故,不得分;其他有一项不合格,扣0.5 分);镇所辖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乡)转运或处理(0.6 分,未达到的,不得分);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粪便满溢和直排现象(0.4 分,一处不合格,0.2 分)。 现场抽查垃圾处理场1个,粪便处理场1个或化粪池2个;查阅处理场管理制度、操作手册、运行记录、监测报告等资料,查阅本镇和所辖村(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记录和化粪池清淘维护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计算的证明材料。 |
3 | 村镇中心 | 各村(社区) | |
6 | 镇区主要道路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无明显积灰污垢,各种线缆规范设置,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乱拉乱挂现象(1.2 分,一项不合格,扣0.4分);车辆停放有序,摊点规范设置,无骑门摊和游摊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完好,沿街公共设施维护完好、整洁(1 分,一项不合格,扣0.3 分);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0.4 分,一处不合格,扣0.2 分);镇区内禁止散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0.4 分,一处不合格,扣0.2 分)。 和第二条检查同步。查看建筑外立面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签订和检查落实情况、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整治、镇区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管理的制度等资料。 |
3 | 牟 笛 | 执法队业单位 | 村镇中心、农服中心、辖区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
7 | 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有适量绿化景点;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和垃圾杂物(0.6 分,一项不合格,扣0.2 分);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 平方米(0.4 分,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共计1 分,实地抽查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2处,道路行道树、绿化带等绿化管理的检查与第二条检查同步。查看镇区绿化管理日常维护资料、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对镇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测算的证明材料。 |
1 | 牟 笛 | 村镇中心 | 各村(社区) |
8 | 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有足够的垃圾收集设施(1 分,一处不合格扣0.5 分,扣完为止),功能分区合理(1 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 分,扣完为止),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1 分,未设置相对独立区域发现一处扣1 分,扣完为止),管理良好,市场环境整洁(1 分,发现1 处脏乱差扣0.5 分,扣完为止)。 | 4 | 王四维 | 南桐村 | 市监所、农服中心 |
9 |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有关要求。施工场地实行封闭施工,设置规范的隔离围挡(0.4 分,一处不合格,扣0.2 分);车辆进出场地硬化,有车辆冲洗设施并正常使用,无车辆带泥上路现象(0.4 分,一处不合格,扣0.2 分);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无偷倒乱倒现象,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和闲置空地管理到位,无暴露垃圾和乱搭乱建等有碍市容的现象(0.2 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实地抽查建筑工地2个,查阅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的有关文件资料。 |
1 | 李建飞 | 规建环保办 | 各村(社区) |
10 | 镇区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有专人定期清理,水面清洁,无明显漂浮垃圾(0.6 分,一处不合格,扣0.3 分);岸坡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和乱堆放杂物(0.4 分,一处不合格,扣0.2 分)。 实地抽查城区公共水域2处,查阅水域清漂管理制度和作业记录等资料。 |
1 | 陈德明 | 农服中心 | 各村(社区) |
五、环境保护组(5分) | |||||
1 | 成立了乡镇环保机构,建立了乡镇环保工作机制,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未完成扣0.25 分。制定了《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未完成扣0.25 分,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未按规定扣0.5 分。 | 1 | 李建飞 | 规建环保办 | 各村(社区) |
2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未达标扣1分;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未达标扣0.5分;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未按规定安全处置的扣0.5 分。 | 2 | 陈德明 | 农服中心 | 民政社事办、市监所、各村(社区) |
3 | 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100%。未达标1家扣0.5分,扣完为止;未按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扣0.5分。 | 1 | 李建飞 | 规建环保办 | 经发办、各村(社区) |
4 | 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扣1分。 | 1 | 规建环保办 | 农服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 | |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组(12分) | |||||
1 | 公共场所卫生部分: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歌舞厅各1个。考核标准如下: (1)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明完备,得1分。(每查一个单位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扣0.5分。在抽查的单位中随机抽查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一人无有效的健康证扣0.1分。) (2)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得0.5分。(在抽查的单位中随几抽查2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询问所掌握的卫生知识,有一人回答不正确,扣0.1 分) (3)“五病”调离率达100%,得0.5分。(每查一个单位“五病”调离率下降10%扣0.1分) (4)自身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得0.5分。(每查一个单位无消毒操作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制度、奖惩制度等或未落实,扣0.1分,扣完为止) (5)消毒设施完善,操作规范,得3分。(检查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歌舞厅无消毒设施,每个单位扣0.4分;消毒设施不完善,操作规范或未落实,每个单位扣0.2分) (6)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每周一换,得0.7 分。未做到扣0.7分。 (7)理发刀具、胡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得0.7 分。未做到扣0.5 分。 (8)美容用盆、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得0.7 分。未做到扣0.7分。 (9)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得0.2分。否则扣0.2分。 (10)歌舞厅通风良好,有禁烟标志,得0.2分。否则扣0.2分。 |
8 | 李世刚 | 市监所 | 经发办、文服中心、各村(社区) |
2 | 生活饮用水卫生部分: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镇水厂1 个。考核标准如下: (1)镇水厂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得0.5分;水厂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消毒剂投加点正确,得0.5分。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扣0.5分;无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扣0.3分,消毒剂投加点不正确,扣0.2分。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1次检测,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1、表2规定项目进行1次出厂水水质检验(不低于28项),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得1分(未检测扣1分,检测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每项扣0.1分,扣完为止)。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1次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得1分(未检测扣1分,检测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每项扣0.1分,扣完为止)。 (4)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得0.5分。随机抽查2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1人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扣0.2分, 询问所掌握的卫生知识,有一人回答不正确,扣0.1 分,扣完为止。 (5)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得0.5 分。当年发生一次不得分。 |
4 | 陈德明 | 农服中心 | 各村(社区) |
七、食品安全组(8分) | |||||
1 |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监督监测资料齐全。(0.8 分) 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80%,每降低1%,扣0.1 分;检查前12 个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或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资料,不完整、不及时或明显错误扣0.2分;食品安全事故原因查明率(查出致病物质和原因)低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扣0.2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控制,扣0.2分;扣完为止。 |
0.8 | |||
2 | 监督检查: (1)餐饮服务单位(2.2 分)。抽查中、小型饭店(宾馆)各1 个,学校(单位)食堂1 个,小饮食店1 个,若无中型饭店(宾馆)可抽查小型2 个。 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90%,得0.2 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餐饮服务许可证与健康证明完备,得0.1 分。(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得0.1 分(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内外环境整洁,基本无蝇,得0.2 分。(每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苍蝇超标情况);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得0.1 分。(查其个人卫生);卫生设施齐全,得0.4 分(查四防(防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垃圾容器存放及密闭情况、冷藏设施,凉菜间);餐具消毒工作落实,得0.2 分(查消毒设施运转情况);食品库房、操作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得0.6 分(查库房或操作间生熟分开、分类分架存放物品、隔墙离地情况);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得0.3 分。(查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辅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2)食品经营单位。抽查商场食品部1 个、熟食店2 个、副食品商店1 个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得0.2 分(查出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内外环境整洁,得0.2 分(查环境整洁卫生情况);四防设施齐全,得0.3分(查四防(防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索证资料齐全,得0.2 分(查验索证资料);进货查验记录完整,得0.2 分(查验货登记本);定型包装食品外包装标示完整,无过期或霉变食品,得0.4 分。(查定型包装、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保质期或霉变情况);熟食店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得0.2 分(检查其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得0.3 分(查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专(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抽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2 个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得0.2 分(查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得0.2 分(查个人卫生);内外环境整洁,得0.1 分(查出环境卫生);四防设施齐全,得0.3 分(查四防(防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或设施,得0.3 分(具备生产加工、包装、更衣、洗手等功能间,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原料库、成品库符合要求,得0.3 分(查原材料库房内食品分架摆放、隔墙离地,有防鼠、防虫等设施);产品经检验后出厂,得0.3 分(查检验室、专业检验人员、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得0.3 分(查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专(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材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4)抽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营业执照,得0.2分;有与屠宰加工相适应的待在间、屠宰间和急宰间,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得0.3分。 (5)食品摊贩。随机抽查3个,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得0.1分;经营店外环境整洁得0.1分;消毒、防蝇、防尘、防鼠、洗涤等基本卫生设施齐全得0.3分。 |
6.2 | 李世刚 | 市监所 | 各村(社区) |
八、病媒生物防制组(10分) | |||||
1 | 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 (1)落实防制人员和防制经费: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列入镇政府每年财政预算(查阅财政预算、计划、发票等证明材料),至少能满足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得0.5 分。视情况酌情扣分(扣分以0.1分为单位计,下同);无,不得分(下同)。 (2)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有相关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或制度。(0.3) (3)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目的、措施、进度、考核检查、预期目标等。计划要及时上报,以便上级根据计划进行督查。(0.2分) (4)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达标技术措施:有达标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按计划、按进度、按质量要求全面完成达标任务。(0.5分) (5)制定综合防制技术措施: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防鼠防蝇设施。有相关活动、督促整改、达标落实情况等记录及简报。(0.5分) (6)用药情况:查杀虫灭鼠药、械的使用情况;用药科学、规范,符合国家管理要求。(0.2分) (7)采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居民(村民)卫生防病意识:如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的宣传单(册)、墙报、板报等。(0.3 分) (8)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关文件与简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等资料,能基本反映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过程及工作成效。(0.8 分) (9)建立长效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机制:有达标后的巩固措施和长效工作管理运行机制,有保证达标后病媒生物密度始终保持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的具体措施等。(0.5 分) (10)防制效果明显,群众满意:随机调查至少10个居民、村民或过往行人等,群众对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满意率达85%以上,得1分。满意率每下降10%,扣0.3 分,以此类推。 (11)档案资料规范、完整(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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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防控制成效(现场检查考核): (1)检查范围及数量:至少查农贸市场(1个)、饮食店(2个)、副食店(2个)、百货(1个)、医院(1个)、单位(2个)、居民(3户)等至少30 个房间。以上类型若有缺项,可用饮食店填补。查场镇外环境(含院内外、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市场及周围、绿地等)至少500 米。 (2)检查方法及评分依据: ①灭鼠(2分):采用鼠迹法及目测法。查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和重点单位或场所防鼠设施及外环境至少500 延长米。 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得1 分。超过2%,每超过1%,扣0.2 分(超过数不足1%,按1%计算,下同)。 重点单位或场所防鼠设施不合格房间或处不超过5%,得0.5 分;超过5%,每超过1%,扣0.1 分(不足1%,按1%计算,下同)。 外环境鼠迹折算不超过5 处/2000 延长米,得0.5 分;超过5 处,每超过1 处,扣0.1 分。 ②灭蚊(1分):采用容器指数法。查单位、居民院内外、房前屋后等外环境至少500 米中各种有水的存水容器和积水,如瓶、罐、花盆、阳沟、水坑、池塘及泡菜坛沿水等有无蚊幼或蛹孳生,计算阳性率(%)。 有蚊幼或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得1分;阳性率为3%~5%,得0.5 分;6%~9%,得0.2 分; 超过9%,不得分。 ③灭蝇(1分):采用目测法。查成蝇、孳生地蝇幼虫及蛹和重点单位或场所防蝇设施设置情况。 重点单位或场所有蝇房间不超过1%,得0.2分;有蝇房间为1%~3%,得0.1 分;超过3%,不得分。 一般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得0.1分;超过3%,不得分。 不得有蝇场所(凉菜、熟食柜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未检出蝇,得0.2 分;检出1 处,得0.1分;超过1 处,不得分。 防蝇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5%,得0.2分;5%~15%,得0.1 分;超过15%,不得分。 室内外垃圾容器等孳生地蝇幼虫及蛹检出率不超过3%,得0.2分。3%~9%,得0.1 分;超过9%,不得分。 场镇外环境未发现病媒生物的各种孳生地(如散在暴露垃圾、人畜粪便等),得0.1 分;发现有,不得分。 ④灭蟑螂(1分):采用目测法及药激法。查室内蟑尸、蟑粪、蜕皮等蟑迹、活卵鞘和蟑螂成(若)虫的阳性房间,计算阳性率(%)。 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的房间不超过3%,得0.6 分;超过3%,每超过1%,扣0.1 分(超过数不足1%,按1%计算),至扣完为止。 有活卵鞘房间不超过2%,得0.1分;超过2%,不得分。 有蟑螂粪便、蜕皮、蟑尸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得0.1 分;超过5%,不得分。 蟑螂孳生环境场所得到有效的治理(如填隙抹缝),得0.2 分。视治理情况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
5 | 各村(社区) | ||
九、疾病预防控制组(5分) | |||||
1 | 检查镇政府是否制定了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规划,有制度与措施。缺1项扣0.1 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型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地方政府认为严重威胁当地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工作,按照卫生部以及当地政府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发现1种疾病1项预防控制措施不落实,扣0.1分,扣完为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系统健全,运行正常;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处理传染病聚集/暴发疫情。随机抽查传染病聚集/ 暴发事件2起,通过调查报告评估疫情发生发展的原因,评估调查质量和控制效果。发现1处问题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梁建梅 | 民政社事办 | 卫生院、各村(社区) |
2 | 传染病报告:(1)发现1所乡镇级医疗机构未实行网络直报,扣0.1分。(2)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质量: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登记率≥85%;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率=100%,传染病卡片填写的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90%;(3)传染病纸质卡片网络报告质量:传染病卡片网络报告率=100%;传染病卡片录入的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95%。评价与评分方法:(1)纸质卡片报告质量:在所查医疗机构抽查门诊日志和已填写的传染病个案卡片,评估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质量。(2)传染病纸质卡片网络报告质量:抽查20 张传染病报告卡,在直报网络上,查找这20张卡片,评价其网络报告质量。发现1个指标未达到要求,扣0.1 分。 肠道门诊:在5-11 月开设,要求建立肠道专桌,备有消毒药械及相应药品。建立有肠道门诊管理制度与消毒隔离制度,有专用肠道门诊登记日志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无肠道门诊专桌扣0.2 分,发现1 处问题扣0.1 分。 如果所在镇设置有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感染科的设置、预检分诊的要求与卫生县城的标准一致,评分细则也一致。 |
1.5 | 梁建梅 | 卫生院 | |
3 | 调查抽查幼儿园和小学,了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开展质量。应查验的学校覆盖率=100%,每个学校应查验学生覆盖率=100%,补种率100%。发现1个指标不到位,扣0.1分。 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建立晨检制度与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并有效运行,发现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乙丙类和其他传染病的聚集或暴发疫情,立即报告,发现其他个案传染病,及时登记并做好追踪管理。及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委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并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发现1处问题扣0.1 分。扣完为止。 |
1.2 | 沈庭建 | 辖区学校 | 卫生院 |
4 |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发现收费此项不得分;接种单位必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达到合格门诊以上。发现1所接种门诊未获得合格门诊资格,扣0.1分,扣完为止;疫苗的进货、运输、保存、疫苗的接种符合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发现1处问题扣0.01分。发现1起事故扣0.1分,扣完为止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发现1 种疫苗未达到要求,扣0.1分,扣完为止。 | 1.3 | 梁建梅 | 卫生院 | |
十、社区卫生组(6分) | |||||
1 |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管理责任落实,坚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0.6 分,一项不合格,扣0.2 分);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0.4 分,一项不合格,扣0.2 分)。 | 1 | 各社区联系领导 | 各社区 | |
2 | 社区有专人清扫保洁,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和明显积尘,有适量的绿化、美化景点(1 分,一项不合格,扣0.5 分,扣完为止);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1 分,一项不合格,扣0.5 分,扣完为止)。 | 2 | 各社区 | ||
3 | 垃圾收集等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密闭存放,垃圾收集通道全部封闭(1 分,一项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垃圾及时清运,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1 分,一项不合格,扣0.5 分,扣完为止)。 | 2 | 各社区 | ||
4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重庆市有关要求(0.3 分,未达到要求扣0.3分),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0.4分,未达到规定扣0.4 分),并能充分发挥作用(0.3分,未充分发挥作用扣0.3分)。 实地抽查居民社区4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个,查看相关文件、管理制度和检查评比记录等资料。 |
1 | 梁建梅 | 卫生院 | |
十一、农村卫生组(12分) | |||||
1 |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重庆市平均水平。(2 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此项不得分) | 2 | 沈庭建 | 社保所 | 各村 |
2 |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0.5分,未达到要求扣0.5分),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1分,配置不到位,每缺一项扣0. 分,扣完为止),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0.5分,未取得资格,不得分)。 | 2 | 梁建梅 | 卫生院 | 村卫生室 |
3 | 10%以上村建成重庆市级卫生村(1分,查命名文件,5-10%扣0.5分,5%以下不得分),30%以上村建成区级卫生村(1分,查命名文件,15-30%扣0.5 分,15%以下不得分)。 | 2 | 各村联系领导 | 各村 | |
4 |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0.5分,查相关资料,未开展不得分,资料不全,扣0.3分);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0.5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院坝不卫生扣0.2分,发现一处房屋周边乱扔乱倒,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各村 | ||
5 | 自来水普及率≥85%(0.5分,查改水统计报表,无报表不得分,75-85%扣0.3 分,75%以下不得分);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0.5分,查水质监测报告,无报告不得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5%(1 分,查改厕统计报表,无报表不得分,55-65%扣0.5 分,55%以下不得分)。 | 2 | 各村 | ||
6 | 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1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3分,扣完为止); | 1 | 各村 | ||
7 | 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0.5 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为止);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1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3分,扣完为止);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0.5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各村 | ||
十二、宣传报到组 | |||||
1 | 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和跟踪报道,动员县直各部门采用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知晓创卫、人人关心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做好创卫活动开展的图像资料收集,制作创卫专题片、创卫画册等展现全县创卫工作的宣传资料;完成创卫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沈庭建 | 党群办 | ||
十三、督察组 | |||||
1 | 按照《南桐镇创建区级卫生镇工作任务清单》,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做到每日一巡查,每周一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地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负责督办到位;对工作不力、推进迟缓,整改不到位,造成创卫滞后的,报镇党委、政府按程序开展责任追究。 | 王四维 | 镇纪委、督查室 |
南桐镇党政办
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