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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19U/2021-00196 [ 发文字号 ] 南桐党政办发〔2021〕25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南桐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重庆市綦江区南桐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桐镇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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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23

重庆市綦江区南桐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桐镇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桐党政办发〔2021〕25号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

现将《南桐镇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好各项工作,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南桐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桐镇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压实全镇各村(社区)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以下简称山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万盛经开委办〔202139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明确全镇各村(社区)山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做到林长制工作有责、有方、有效,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结合区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起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的“2+1”责任体系,实现全镇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基本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治理体系。

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山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山林资源行为,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40万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尤其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逐年减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镇、村(社区)设立“两级”林长,充实网格护林员队伍,建立完善“两级林+格护林员”责任体系,通过强化镇、村(社区)级领导责任,推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设立镇级林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是全镇实施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其余班子成员担任镇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所联系村(社区)的林长制工作。设立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贯彻落实所在村(社区)的林长制工作。

以村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护林员、社区网格员等为依托,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网格护林员队伍,对山林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网格责任区域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山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

2.落实林长职责与工作报告制度。镇、村(社区)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保护山林资源;组织落实山林资源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可持续发展。

镇级林长每季度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村(社区)级林长每月至少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有关山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各级林长要加强对辖区林长制工作的调研、督导,及时处置巡山护林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镇级林长每半年向区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

3.完善镇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设立南桐镇林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林业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分管规划建设领导和镇分管应急安全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由相关人员负责镇林长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承担、指导辖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本级林长会议;落实区级林长、镇林长确定的各项工作;拟定并分解林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村(社区)级林长制各项工作;承办区级林长和区林长办公室转办督办案件;加强综合统筹协调,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工作情况。

(二)建立落实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数量、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山林资源监测管理,不断完善山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山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公益林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古树名木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严防森林火灾,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严格控制以松材线虫病疫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2.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不断提高山林资源生态质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后期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造林成活成林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群众人居环境。

3.深化林业改革,推动生态产业惠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突出生态价值转化,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实现生态惠民。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山林资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森林分类经营、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笋竹、特色经果林、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实施生态产品品牌战略,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新业态开拓、新产品开发、新成果转化,实现生态产业升级发展。科学利用山林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三)建立落实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发挥问题整改教育警示作用,严把生态环境关,严惩涉林违法犯罪。

1.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拓宽山林资源损害问题采集渠道,健全监测预防网络,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一是全面加强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充分利用巡护信息管理系统,明确网格护林员最低上线率,确保网格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检查哨卡和护林员到岗情况,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二是加强重点问题明查暗访。针对各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镇级林长办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积极探索“民间林长”等有益做法,扩大发现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来源渠道。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人大、政协监督长效机制。将林长制工作列入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事项,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依法履职监督。

2.建立落实问题整治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规范流程、明确界限、依法处置、提高效率,逐步消除存量问题,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明确问题核实交办、处置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实行问题整治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接、转、办、督、核”问题整治工作闭环。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统筹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协同整治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打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建立落实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林长对本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负总责,探索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镇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社区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山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体系建设阶段(202181日—831日)

镇结合实际于820日前编制镇级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镇林长办公室,并报区林长办公室备案;8月底前,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做到森林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91日—1231日)

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林长巡查制度等相关制;印制巡查记录簿;完成全镇林长制公示牌制作及安装。各级林长按相应的职能职责,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1231日后

全面梳理我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阶段工作总结,主动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村(社区)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要抓紧细化并制定出台辖区林长制工作方案、实施“路线图”、机制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加强实施林长制工作力量,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

(二)强化能力建设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国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编制落实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加强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强化对网格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重点林区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防灭火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服务,加快推进“智慧林长”建设,提高生态资源监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注重宣传引导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信息报送,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资金保障

根据区财政资金统筹,切实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森林资源监测、森林保险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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