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南桐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
南桐党政办发〔2021〕18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驻镇有关单位:
认真做好督查工作是保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将督查工作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使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就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区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进展情况。
(二)镇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三)镇中心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四)镇集体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式
平时督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等。
(一)定期上报
机关各部门(含驻镇有关单位)、村(社区)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月报送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至督查办。交办事项有时限要求的,按期报送;无时限要求的,按月报送直至销号。
(二)定期调度
每月召开督查例会调度工作落实情况。
(三)下沉督查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电话随访督查、突击督查、座谈调研督查、暗访、蹲点督查等。
三、结果运用
建立督查结果与绩效目标考核挂钩的结果运用体系,排出顺序、拉开档次、分出好坏,通过制度和考核的刚性约束,逐步实现督查落实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形成以督带考、以考促督的工作格局,提高督办事项的反馈率、办结率,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良倾向。
(一)通报
1. 督查结果在党委会、党政办公会、政治学习会议上进行口头通报。
2. 视情况形成《南桐督查》,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由督查办不定期制发《南桐督查》送镇相关领导。
(二)约谈
1. 对工作推进差的或发出《南桐督查》后在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由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2. 被《南桐督查》点名批评的单位,由纪委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3. 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或再次督办仍推进乏力的,由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视情况由镇纪委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
按照南桐镇对村(社区)、镇级在岗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刘丹,党委副书记、镇长冯永明任组长,纪委书记王四维任副组长,人大主席王星,党委组织委员王天祥为成员的南桐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督查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秦廷明任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由调研员、纪委、机关部门及村(社区)干部兼任督查员。
(二)工作保障
1. 通过列席集体会议、专题会议、参与调研活动等方式,确保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督查事项。
2. 督查工作车辆由党政办统一保障。
南桐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