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治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技、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6.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倡导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培育社会文明风气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网格化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自治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产业发展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协助编制镇产业发展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政策咨询和宣传推广;负责村镇两级项目招投标和项目管理、验收;负责产业培育、产业项目储备、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招商、产业化经营指导,产业发展指标监测、信息收集与分析应用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有关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工业、信息、招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8.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村镇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协助管理、规范辖区内各类建设,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负责征地拆迁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便民服务和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本级审批服务平台和场所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咨询、投诉,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负责办理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提供区级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咨询、预审、申报、代办等服务;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残疾人事业、老龄工作、扫黄打非、关心下一代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优抚安置、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信访稳定以及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工作;协助民生服务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10.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统筹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交办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负责协助处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协助平安法治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11.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职能科室: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6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4年减少198.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4年减少15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4年减少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34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28万元,农林水支出498.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98.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7.6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1.1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1.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21万元,比2024年减少19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88万元,比2024年减少1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0.33万元,比2024年减少8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环境管理专项、综治平安建设专项、镇域级基本民生专项等相应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管护、社区干部补贴、村级群众服务及办公经费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综合治理项目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2万元,比2024年减少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比2024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减少相关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二)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1.99万元,比2024年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调整,在职残保金、公务交通补贴、公务员通讯补贴转为公用经费列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部门整体及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其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5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魏春燕 联系方式:023—48335006
附表: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