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治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技、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6.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倡导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培育社会文明风气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网格化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自治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产业发展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协助编制镇产业发展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政策咨询和宣传推广;负责村镇两级项目招投标和项目管理、验收;负责产业培育、产业项目储备、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招商、产业化经营指导,产业发展指标监测、信息收集与分析应用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有关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工业、信息、招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8.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村镇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协助管理、规范辖区内各类建设,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负责征地拆迁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9.负责便民服务和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具体服务工作;负责本级审批服务平台和场所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咨询、投诉,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负责办理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提供区级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咨询、预审、申报、代办等服务;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残疾人事业、老龄工作、扫黄打非、关心下一代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优抚安置、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信访稳定以及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工作;协助民生服务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10.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统筹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交办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负责协助处理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协助平安法治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
11.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职能科室: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8个: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水利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桥镇水利服务中心9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91.1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46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新增金桥镇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森林防火专项项目。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791.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46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新增金桥镇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森林防火专项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1.1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791.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46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新增金桥镇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森林防火专项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288.7万元,占72.0%;项目支出502.47万元,占28.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91.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6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新增金桥镇基层综合治理项目、森林防火专项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6.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五险一金调标补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87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人员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五险一金调标补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87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相应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73万元,占2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3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相应人员支出减少。
(2)国防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7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8万元,占2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相应社保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66.07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相应医保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84.16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5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
(7)农林水支出566.32万元,占3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58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69.31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公积金支出减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9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新增森林防火专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8.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169.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6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6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培训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9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金桥镇基层综合治理项目;二是城乡环境管理专项本年度转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本年支出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9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金桥镇基层综合治理项目;二是城乡环境管理专项本年度转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9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车的审批和使用。
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镇交流学习及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控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控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3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45万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较上年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平安稳定工作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9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4.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一级项目、1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791.17万元。
绩效自评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魏春燕 023-4833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