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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7935016992/2021-00247 [ 发文字号 ] 金桥府发〔2021〕26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金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桥镇应对类似2006年百年一遇特大干旱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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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桥镇应对类似2006年百年一遇特大干旱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桥府发〔2021〕26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镇属各单位:

为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的准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按照应对类似 2020 年历史罕见特大洪水标准,做最充分的准备、实行最周密的部署,努力取得最好的效果,根据《万盛经开区应对类似2006年百年一遇特大干旱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桥镇应对类似2006年百年一遇特大干旱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干旱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的原则统筹做好抗旱工作。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实行抗旱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4.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

5.坚持“电调服从水调、区域服从流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服从统一调度。

6.坚持节约用水、高效用水的原则。

二、预防准备

(一)组织准备

镇防办:对接区防办,负责辖区内防旱抗旱日常工作,制定防旱抗旱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抗旱工作部署,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旱情信息、抗旱动态;压实各级责任,协调开展人工增雨工作,牵头做好抗旱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水利服务中心做好河流水库和供水水源地的水量监测准备,及时掌握蓄水情况,加强水资源统一调配和监管工作,为指挥部提供防旱抗旱决策依据,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重点干旱隐患点;应急办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和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发布、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气象干旱及其他与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农业抗旱监测工作;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工程准备

搞好各类“蓄、引、提、调”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快骨干水源工程、重点小型水利设施、抗旱联调工程等抗旱保水工程的建设。加快山坪塘、病险水库整治工作,有效开展降雨的拦蓄引调,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备足资源。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山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工程措施,有效地解决农田灌溉及生产生活用水。全覆盖排查整治干旱灾害隐患点。严格落实村(社区)自查、镇级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在干旱来临前将抗旱保供水各项措施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应急措施。

(三)预案准备

各村(社区)要列出重点旱区的保供水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把任务分解到社,确保重点旱区的供水措施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干旱应对措施,并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练,强化抗御大旱的应对能力。

(四)物料准备

按照应急物资分级储备的原则,镇党政办、应急办、财政办、民社办等部门要做好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包括(但不限于)提水泵、送水车等,各村(社区)要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并合理配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据险情、灾情的需要统一调配。

三、监测预警

(一)灾害监测

由应急办牵头、各单位配合,进一步做好气象、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值班人员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普及性,紧急情况下加密信息的监测频次,将监测情况及时报送镇防办。镇防办应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区防办报送干旱灾害信息,对重大灾情险情,应尽快核实情况报党工委、管委会和区防办。

(二)预警发布

Ⅰ级预警信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Ⅱ级预警信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干旱灾害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逐步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根据《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预警信息应通过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统一发布,灾害发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农村“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足以周知的有效传播方式。

(三)预警行动

1.会商研判:由指挥长主持会商会,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涉及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全区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研判干旱灾害形势,并部署安排应对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行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提前调度物资、队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度协调、了解掌握干旱灾害情况,依据发生范围、处置情况、发展趋势等作出初步研判,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并通知各成员单位。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行动:应急、水利等部门要牵头做好信息监测报送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根据地区特点,分析研判风险,提前采取防御措施;依权限提前发布信息,指导群众开展抗旱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旱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二)先期处置

旱灾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是先期处置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立即报告镇防办并组织开展水源排查等先期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镇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行业领域的先期处置工作。

(三)响应措施

各村(社区)、各单位应结合当地气象趋势分析和历史干旱灾害资料调查统计和水利工程蓄水情况,组织对干旱灾害进行分析研判,将可能发生干旱灾害的区域精准到社、连旱时间精准到天、致灾形势精准到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精准划分干旱风险等级,将预警信息发布至干旱高风险区每一个人,确保应知尽知。对于缺乏劳力的孤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家庭,送水到家。

水利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及时了解、统计受旱地区临时饮水困难、水库蓄水情况,按旬做好水利工程蓄水量监测统计,其中小(1)型以上水库蓄水量每日统计;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干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准备,组织动员救援队伍参与抗旱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抗旱工作,督促旱区组织力量开展打井、淘深井、挖泉、筑坝、建蓄水池等应急性抗旱措施;重点支持受旱严重地区的抗旱救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农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抗御旱灾方针政策,指导农业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及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农业受损情况的统计报告;组织种子、动物疫苗消毒药品、应急处置及防护等动物防疫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资所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查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收集、统计林业受旱情况,并向镇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旱抗旱工作,组织有关应急力量进入全面临战状态,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深入旱区,组织落实防旱抗旱各项措施。

(四)响应调整和终止

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当旱情有加重趋势时,及时提级响应;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时,可视情降低响应级别。当灾害过程已结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或事态得到全面控制时,由宣布启动响应的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降低响应等级或响应终止。

(五)后期处置

1.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

干旱灾害发生后,民政办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根据需要救助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开展抚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

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工作。重大、特别重大干旱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可组织辖区企业、有关单位、爱心人士依法有序开展慈善捐赠活动;民政办要加强对非定向捐赠款物的统筹使用,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及时安排发放给受干旱灾害影响的群众。

3.征用补偿

抗旱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并依法给予补偿。

4.保险理赔

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照工作程序做好参保理赔工作。

5.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村居要立即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和完善干旱灾害会商、抢险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和咨询制度,以及抗旱工作检查、灾害报告、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及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

(二)通信保障

经发办为抗旱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移动小喇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灾害情况。

(三)队伍物资保障

应急、消防及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足量、科学储备物资装备,充实抗旱综合物资装备库。易旱、缺水地区应贮备一定的抗旱物资。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做好人员及物资运输保障,派出所对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民政办和金桥卫生院负责灾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尤其要预防因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供电保障

经发办负责协调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电力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现场的供电需要。

(七)治安保障

事发地村(社区)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公安部门负责治安保障,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八)经费保障

财政办要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应急资金,保证抗旱救灾需要。

(九)社会动员保障

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镇党委、镇政府批准后进行社会动员,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加抗旱救灾,在本辖区域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保障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十)避难场所保障

各村(社区)根据现有条件建立救生通道、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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