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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704M/2021-00080 [ 发文字号 ] 万街发〔2021〕1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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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所、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街道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民政局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1365”总体思路,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社会治理、殡葬服务、专项事务管理等重点任务,确保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充分发挥党建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一)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机关政治属性,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民政系统意识形态专项治理,推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三)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应保尽保”原则,重点抓好低保的日常管理,加大入户调查和公示制度,落实低保公示常态化;抓好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切实使困难群众生了病,住得起院;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临时救助规定,切实解决好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探索社区自我救助机制,着力解决急难救助。提升儿童保障水平,加大对孤儿、困境儿童等救助帮扶和关爱保护力度。

(四)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举措》,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配合民政局做好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镇街试点及探索试行持有万盛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工作。实施基本生活困难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健全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五)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改革,推进救助服务“掌上办”“指尖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解决救助力量不足的问题。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依托市级核查平台,对各类救助对象开展动态管理,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三、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深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持续探索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运营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管理,支持机构运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延伸养老服务进家庭,逐步开展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持续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落实医养结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养办医”“医办养”机构。

(七)营造全民关爱老年人氛围。加大老年人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老年节”和“敬老月”活动,营造全民关爱老年人的氛围。

(八)切实做好社会福利保障。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贫困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让老年人生活有保障。

四、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九)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政策,强化儿童保护协调机制,做好救助保护、精神关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关爱帮扶体系。加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力争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恶意弃养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强化儿童福利兜底保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规范困境儿童业务档案管理。

(十一)提升儿童服务工作质量。落实“渝童成长”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继续在“分类施策、精准关爱,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工作”上下功夫,总结儿童关爱保护经验。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培训。贯彻《民法典》,规范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实施收养评估制度。

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十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持续推进“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结合”社区治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依法有序开展第十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优化居委会班子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健全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和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增效。

(十三)推进社区基层力量发展。按照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要求,全力抓好街居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业务能力;加大培育发展社工组织的力度;鼓励社区干部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六、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适时调整城市文明治丧区和火葬区范围,持续推进“活人墓”专项整治,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厚养礼葬的文明殡葬新风尚。

(十五)健全殡葬服务体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认真办理惠民丧葬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抓好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行动,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服务管理。

七、优化专项事务管理

(十六)做好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积极配合民政局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试点。

(十七)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实施意见,继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做好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抓好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教育矫治和源头预防工作。

(十八)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困难残疾人照护服务。深入实施“福康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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